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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是法治和信用水平的试剂

来源:大洋网编辑:2005-09-10阅读量:15139

  日前,震惊全国的两千多大学生传销案经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审理一审判决有果,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欧丽曼”传销案的“传销老大”秦永军有期徒刑5年,曾就读于西安某高校的大学生辛俊涛、赵晓民也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和3年的有期徒刑。

  就在该案判决的前几天,《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两部直销行业监管法规终于问世,这两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直销业由此告别了无法无序状态,进入了法制化时代。

  “传销老大”秦永军本是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但他却以介绍工作、做生意为名骗取了全国各地2000多名大学生,对被骗人员进行“洗脑”,建立了庞大的传销组织。秦永军得逞的原因何在?为什么那么多知识水平远高于秦永军的大学生们甘心受骗?值得人们的反思。

  我们知道,真正意义上的直销(我国俗称“传销”)是现代经销模式的一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经营模式。它具有减少流通环节、节省广告投入、实行面对面服务等优点,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对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可惜,橘生淮北为枳,直销来到中国衍生了非法传销(有关专家指出,直销和非法传销的关键区别之一就在获取收入的方式上,直销收入应该主要来自于销售商品,而传销收入则不靠销售商品获得,靠的是发展下线人头的提成),它积极的一面没有发挥出来,反倒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骗人发财的歪门邪道,以至多少人家破人亡,锒铛入狱。造成如此结果的原因,显然是直销不适应中国的气候,或者,是中国暂时还没有形成直销得以健康生存的土壤。而这个气候和土壤就是“诚实信用”与“规则约束”的有效存续。

  我们所耳闻目睹的传销大案,其背后基本上都有一个共同的支撑和发酵点:快速致富的发财梦。非法传销的头目们,把这样一个个“梦想”通过颇有道理的系统阐述,灌输给通过各种方式笼络来甚至是骗来的人们的头脑中,进行所谓洗脑,脑袋一经被洗,很多懵懵懂懂,是非难辨的人便从此成为两眼发绿、只认钱不认人的怪物:为了不错过所谓“普通人的最后一个发财机会”,不少人一旦误入传销,就开始了“骗了父母骗兄弟,骗了兄弟骗朋友”的不归路。在上线吃下线的游戏规则下,是否真正销售物有所值的产品便不再重要(实际上,像秦永军这样的人物,干的便是以3500元兜售一套化妆品的勾当)。

  无数个“发财梦”就这样无视规则(法律)、不讲信用(道德)的发酵开来,其结果便可想而知了。致富发财固然没错,但必须依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守法经营,方能获得合法收入,这应当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常识。可现实中,因为我们的教育不到位,仍然有不少人对此不以为然,以至非法传销难以禁绝。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对于改变长期以来直销行业混乱局面、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显然是及时和明智的。不难看出,这两个条例着力的重点依然是监管合法直销和打击非法传销,其中包括提高直销门槛、明令禁止“拉人头”“骗取入门费”等,应该说,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务实选择。

  某种意义上,“直销”是考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信用水平的试剂。直销具有交易上的隐蔽性和参与人员的分散性,隐蔽交易监管难,安全保障低,唯一维系交易的是公民之间或难以触摸的公司(无店铺)与公民之间的信任,与之相伴,国家必须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对交易中的欺诈甚至强制交易行为进行及时矫正和惩罚,并记录信用较差的直销从业者。

  因此,我们应有理性和清醒的认识:一哄而上搞直销,并不符合当今的国情。只有我们的法治建设和信用建设达到了一定的水平,直销这种“现代经销模式”才能在中国不会因为“气候”和“土壤”的原因成为“淮北之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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