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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是开放的第一要素

来源:《经贸世界》 陈得发编辑:2005-10-19阅读量:5583

  2005年8月10日,有消息传出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禁止传销条例》(草案)和《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之后,许多人开始对法规草案的内容加以臆测、评论。不过,历时不到一个月,在9月2日,这两个条例的正式内容就全部公布了。虽然感到措手不及,但目前直销业界和准备进入内地直销市场的企业都开始研究应该如何根据这两个新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笔者观察、研究直销多年,深知非法传销(老鼠会)在世界各地都曾经带来很大的社会问题,同时也了解正派经营的直销可以带给消费者、直销人员、直销公司乃至国家经济很多利益,因此应该拥有合法的经营环境,民众也应该理性接纳。因此,笔者对于政府将如何保护正规业者的利益抱持着热切的期盼,也希望内地的直销市场能够健全发展。

  《禁止传销条例》把“传销”这个名词定义为非法行为,这和在欧美把“金字塔销售术”定义为非法的拉人头敛财一样,只是属于名词定义的问题。虽然“金字塔式的销售”能够很传神的表达多层次直销的组织结构和发展,但是当欧美政府把“金字塔销售术”定义为非法传销之后,业界也就自然接受,而不再以“金字塔销售术”来描述多层次直销。

  在中国台湾地区,多层次传销是合法的销售行为,对于借多层次传销模式来实行诈骗的销售行为则在前面冠以“非法”两字,即非法多层次传销。笔者本来以为中央政府会采纳台湾地区类似的作法,但现在既然政府已经做了相关定义,将来“传销”就会被普遍接受为“非法”直销的代名词。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在这个定义中,第二个“或者”之前的半段叙述,其实就是在描述多层次直销的“团队计酬”方式,后半段才是叙述其非法的原因。这和《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合起来看,更充分显示了多层次直销的“团队计酬”制度目前不被内地允许。

  这一条规定在直销界造成很大的震撼,因为在目前世界各地的直销市场中,“团队计酬”的多层次奖金制度是主流,被大约80%以上的直销公司所采用,相信那些想在内地市场经营的直销公司都要伤一阵子脑筋来决定如何应对。

  让我们把眼光转到世界直销的发展历史上:1886年,雅芳公司的前身在美国创造性的以单层次直销方式销售香水,展开了现代直销史的篇章。这样的销售方式当时被许多公司采用,因为制度单纯,也不曾引起过什么纠纷。直到1945年纽崔莱公司发展出多层次直销“团队计酬”的奖金制度之后,业绩蓬勃发展,多层次直销开始渐成风尚,很多模仿其制度来销售产品的公司也都取得了很好的业绩。但是,这套威力强大的制度引起了不法之徒的觊觎,利用它来行猎人头敛财的勾当,终于带来社会危机,政府不得不出面取缔并为之制定相关法令,多层次直销被连累成为“过街老鼠”,人人闻之色变。

  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法令逐渐深入人心,再加上正派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公司洁身自爱,努力教导社会大众分辨正派与非法的直消手法,终于取得了合法经营的地位。类似的例子在世界各地都有,比如,中国台湾地区在1980年初期受非法传销的肆虐,直到1992年公布“公平交易法(规)”加以规范之后,直销才取得合法经营的地位。即使如此,非法传销仍时常出现,幸好因为台湾地区政府严加取缔,正派业者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业界加紧学术研究,才让大众对直销和非法传销有了更正确的认识。经过20多年的努力,直到最近,台湾地区的直销市场才渐渐步入正轨,各直销公司业绩也越发兴盛,连一向采用单层直销的雅芳公司,也在最近改为采用有团队计酬的多层次直销制度,使得业绩快速上升。

  而直销模式在1990年进入内地市场之后,正派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公司也跟着进来,遗憾的是少数非法传销鱼目混珠,给民众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的安定团结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政府也曾经制订相应法规来规范多层次直销事业并取缔非法传销,但一方面因为当时人民急于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对于直销与非法传销分辨不清,或存着侥幸的心理,使非法传销有可趁之机;另一方面因为当时执法部门对于直销与非法传销的界定还很模糊,使得取缔成效不佳,以至于在1998年的时候对该行业进行了全面禁止。

  去年底,政府因为加入WTO时所作的承诺,要为直销行业制订相关的管理法规,重新开放直销市场,让直销界充满期待,但个人一直觉得“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有关部门对非法传销的分辨与取缔能力还有待提升,社会大众对短期致富尚存幻想的时候,贸然全面开放直销是一件十分冒险的尝试;万一市场还是一样混乱带来太多问题,导致再次被取缔、关闭的话,第二次开放将是遥不可及的事。

  因此,笔者现在看到政府开放直销市场的政策是只允许单层次的直销制度,一方面固然为正派经营的公司必须放弃极有威力的团队计酬模式,调整经营策略而感到惋惜;另一方面却为政府的睿智大加敬佩。诚如前面所分析的,单层次直销当初在美国推出将近60年的时间都很少出现纠纷,是因为其运作模式单纯较易掌控,没有让不法之徒操作的利益空间,是一个比较安全的销售模式。政府现阶段允许单层次直销,禁止多层次传销,可以让直销市场安定下来,也满足对加入WTO的承诺。

  我们不难想见,利用一段时间让社会大众熟悉正规直销的精神和运作模式,鼓励学术界积极进行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的研究;有关部门多学习、考察世界各国实行多层次直销的市场运作与执法经验;全国上下对多层次直销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分辨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之后,政府也许会将《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内容加以修改,增加允许“团队计酬”的相关条款,让国内的直销市场迈入更强而有力的“多层次直销”时代,以顺应世界潮流;也让内地直销市场更加蓬勃发展,直销人员有能力创造更好的业绩,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同时也增加直销公司的营业额,带给政府更多税收,增加在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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