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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瑞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9人批捕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编辑:2009-11-03阅读量:8553

     曾在广西等地以“香港宝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销售“宝瑞源”产品进行连锁式传销的团伙组织,当头目董某等人带着80余名下线,刚一踏进成都地界准备从事传销活动时,就被成都警方一锅端。昨日记者获悉,温江检察院已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名对其中9名头目批捕。据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今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设的罪名,这是成都市首例以此罪名批捕传销分子的案件。

     9月17日下午,温江公安分局柳城派出所东街社区民警在下社区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大量操外地口音的人在柳城东巷子一带房屋中介公司大肆张罗租房。获此消息后,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网监处等部门以及温江公安分局立即组织大批警力展开调查。经调查后发现,这批外来人员可能存在大规模组织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随后,警方专案组先后抓获流窜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人员,其中包括总牵头人、分部牵头人的付某、董某、付某、古某等骨干人员9人。

     检方查明,自2006年以来,董某、付某、古某组织宿某、刘某、乔某等人以香港宝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锁销售的形式,在广西进行传销活动。最近,董某、付某、古某先带领80余名下线从广西来到成都市温江区开展传销活动。他们准备以北京“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销售保健品为幌子,从事传销活动。据介绍,该组织以高级业务员(A级600份以上)、业务经理(B级65~599份)、业务主任(C级10~64份)、业务组长(D级3~9份)、实习业务员(E级1~2份)组成“五级三阶制”传销模式。并且规定,购买第一份份额和产品的价格是3800元,以后购买份额的价格都是3300元,然后根据级别和发展的下线申购的份额款获得提成。检方查明,上述嫌疑人已发展了400余人,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据检方介绍,今年2月份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将传销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最高检和最高院罪名补充规定,将该罪罪名确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罪名成立,轻则将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犯罪形态上,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对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专家称,这体现了立法对传销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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