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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十大记事--直销人不可不知

来源:编辑:2014-08-26阅读量:28578

  1、Japan Life:中国直销从偷渡开始
  随着直销事业在世界范围内的腾飞,特别是日本的企业开始向外输出直销后,在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 Life公司以高于日本三倍的价格在深圳开始以传销制度销售床垫,标志着传销正式登陆我国。
  Japan Life公司的销售行为并没取得中国任何许可,但由于是第一家以传销模式运作的企业,管理部门因没有经验而未加干预。结果该公司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惊人的发展,而精明的广东商人更是很快将此类业务发扬光大,更多的海内外直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滋长。
  Japan Life之后的第一家以直销(传销)正式申请注册登记的中美合资广州雅芳1990年11月14日正式开店,中国直销开始了属于自己的时代。
  2、摇摆机:掀起第一个传销狂潮
  摇摆机的学名其实应该叫做气血循环机,最早诞生于台湾。这款产品当初是以高新技术保健产品的面目出现的,一上市就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购买热潮持续不断,至今还有生产。
  摇摆机最初由广东紫薇星引进中国大陆,开始以传统渠道销售,后引进开始盛行的传销模式,紫薇星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摇摆机也逐渐被广大人群所熟知。而真正将摇摆机传销推向高潮的是台湾兴田,它在大陆衍生出来的广东福田、武汉新田、福州兴田等数家企业,利用摇摆机将中国传销推向了第一个可悲的巅峰。在巨额利润带动下,当时很多传销公司—龙发国泰、康富宝、康富德等都以销售摇摆机为噱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摇摆机开创了一个时代,因为没有哪一种产品曾经在这个行业造成过像摇摆机这样的统治性局面。随着传销社会危害的加大,摇摆机逐渐成为非法传销和老鼠会的代名词。
  怪只怪摇摆机生错了时代。最大的不幸是,中国直销是在摇摆机的推动下正式发展壮大的。
  3、雅芳小姐:中国直销人的代表
  “雅芳小姐”并非中国“特产”,早在1886年,美国雅芳公司聘用兼职女性推销化妆品开始,雅芳小姐名称伊始,并揭开了现代直销的序幕。
  雅芳小姐只负责推销产品,没有吸收新的雅芳小姐的权利,因为后来“多层次奖金计酬”的出现,为了区别起见,现在一般把雅芳小姐的模式称为单层次直销。中国的雅芳小姐是开始于1990年,中国的第一批雅芳小姐中竟然有欧瑞莲现任中国执行总裁陈海琳女士。并且,当年的第一批雅芳小姐如今很多都还任职于雅芳公司。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时候,很多女性的第一支唇膏,是从雅芳小姐中买的,第一次学会完整的基础护肤程序,也是从雅芳小姐那里学到的。
  到了1998年,直销在全国被禁止之后,雅芳开始转向零售经营方式,雅芳小姐也逐渐或流失或转向。到如今,雅芳在全国的7000多家专卖店和1000多个专柜,超过80%是由女性经营,其中也不乏当年的雅芳小姐。
  4、《传销管理办法》:直销法制化的开始
  直销在中国还没有做好接受它的准备时就不请自来,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政府根本没来得及制订相关的法令条规来规范这个行业。加之直销超常规的发展速度,混乱由此而生,各种危害性暴露出来,政府从1994年就意识到应该要规范直销。因此,不断有关于清理多层次直销违法活动的1994年的233号文,1995年的50号文件、266号文件出台,而这些文件仅仅是清查违法行为,并没有能杜绝异地传销。
  在1996年根据《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批准41家传销企业后,监管的压力迫使国家工商总局于1997年发布了《传销管理办法》,这是中国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给予传销合法的地位,明确定义了传销的概念,同时对传销企业的设立运作、传销员的资格和管理作了严格的限制,并且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保证对传销活动的监控。遗憾的是《传销管理办法》也未能防止许多传销企业的非法、畸形发展。在1998年4月,国务院终于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面禁止传销,《传销管理办法》随之失效。
  5、98禁传:旧时代的结束,新时代的开始
  从80年代末,传销模式进入中国以来,其负面的影响一直大于其正面的积极性,同时伴随着90年代初期传销的辉煌,出现了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经济秩序等现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是发布了《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然而因为传销概念的不明确为执行增加了难度,欺诈性金字塔销售活动仍然在各地继续蔓延,形成了全国性问题。
  但是,非法传销活动生命力极度顽强,已经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定带来非常明显的伤害,于是国务院于1998年4月21日颁布了第10号文件《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决定全面禁止一切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民间称这次禁令为“一刀切”。所有企业停止传销,从此,“传销”一词成为禁语,所有企业一律闭口不言自己是传销企业,甚至也避讳直销企业的说法,这个现象一直持续到2005年直销立法。因此,1998年的4·21事件可以说是中国直销的历史上的前传销时代和后直销时代的分水岭。
  6、十家外企转型:为中国直销留下火种
  1998年4月21日,因为时局的原因产生了一刀切,刹时数千家前传销企业都不合法了,然而外资企业在这时却因为要适应中国的发展,融入中国特色的直销,政府必须帮助外资企业来适应。于是,1998年6月18日,当时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国内贸易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外资转型企业必须以“专卖店+推销员”的形式在中国经营,在之后的审批过程中,有十家外资获得的审批。而更多企业却连转型的机会都没有了,他们也只有“转型”,只是没有转向政府希望的方向,而是转向了灰色。
  如今,这10家企业尚有7家还活跃在中国直销舞台之上,且有5家已经获得正式直销牌照,可见转型企业实力得到了相当的保障。
  7、中国直销试验基地:前直销时代的一场闹剧
  “中国直销试验基地”在2004年被大量媒体评为“十大事件”、2004年的最大闹剧。
  2003年7月,湖北林枫服饰拿到“直销试验基地”的牌子可谓是基地风波的先行者。2003年,永春堂公司获得“中国电子商务研究基地”,同年10月13日,永春堂又“获批”成为“中国直销研究实验单位”。2004年,直销试验基地发牌闹剧越演越烈,2004年3月,四川简阳正田公司在参与“中国无店铺营销业态与直销模式学术论坛”时获得“直销试验基地”的牌子,而同时宁波三生、大连富饶、北京中宜、河南郑州神龙服饰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也获得基地的牌子。
  在直销并没有获得开放的当时,是谁在举办论坛,又是谁在发这个发牌呢?原来,是因为直销大环境的不明朗,企业又希望获得明确的身份正当经营,但是当时根本没有一个权威的政府部门能给予企业们帮助,也没有直销协会等合法正规机构的成立。因此企业走上了歧途,为了扯虎皮做大旗,认为靠了权威机构发的证书,即可大势开展直销经营。而不法机构正好钻了这个空子,某研究会冒充发牌单位,并通过熟人找到国务院九部委的联合工作机构—全国高科技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高科健”)的孟主任。经协商,由“高科健”和“研究会”合作成立了隶属“高科健”的市场环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03年9月15日正式开张。双方商定,市场环境研究中心创收的钱上交20%给“高科健”。
  2003年10月,市场环境研究中心成立不到一个月,就授予了山东永春堂“中国直销研究实验单位”称号。在企业与“中心”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那就是海畴公司。正是因为海畴牵线搭桥,“中心”才给大连、宁波、北京等3家公司授予了“中国直销研究基地”的牌子,创收数十万元。由于受到“市场环境研究中心”的启发,“高科健”开始单干。于是,通过海畴运作,2004年3月,“高科健”给予了正田“直销试验单位”的牌子。
  2004年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颁发“直销试验单位”、“高科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市场环境研究中心的工作被强制停止,几家企业曾获得的“中国直销试验基地”的称号被取缔,实验基地风波得以停息。
  8、170亿:中国直销的巅峰神话
  1995年,安利携1亿美元在广州建立了生产厂,他们带来了纽崔莱、雅姿、伊姿时尚、个人及家庭护理产品等。
  然而,1998年的一刀切,让安利以全球独特的中国模式——“店铺+雇佣推销员”,开始和中国政府巧妙博弈。令人惊讶的是,转型后的安利反而迸发出了无可抵挡的爆发力,年销售额在1999年就达到了惊人的18.6亿,2000年24亿,2001年64亿……当时间到达2004年时,安利(中国)销售额以170亿元人民币疯狂地攀上了中国直销史的顶峰。也就是说,“店铺+雇佣推销员”的创新模式,使安利(中国)营业额增长了49倍,也使安利在中国的销售额占到了其全球销量的50%左右。因此,安利(中国)位列《财富》(中文版)“最受赞赏公司”第23位,并荣登“2004中国最具影响跨国企业”排行榜,及“2003~2004年度中国外资企业500强”第33位。
  现在我们希望的是,安利的170亿不要成为一个永远打不破的神话。
  9、《直销管理条例》:中国直销再次开放
  《直销管理条例》既是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兑现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许下的承诺,虽然晚了1年多,但是我们终于如偿所愿。
  政府也知道,要开放这样一个曾经出现过大问题的领域,如果不在开放之前制定“游戏规则”,是无法想象的。但是游戏规则的制定是何等艰难,在什么层面上出台一个什么“游戏规则”?是法律还是规定或管理办法?政府一直在思考,也曾召集业界有影响力的企业召开了厦门会议、苏州会议等,而且特派了相关官员到直销相对发达的西方国家考察。并在直销开放的黎明时分,放话出来,说明即将开放的直销会以“内外一致,公平竞争”为原则,让一直猜测和期待的业界人士稍安毋躁。最终,在比预计时间晚了整整一年后,直销相关管理文件《直销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条例出台,直销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开放。以条例的形式出现,也看出了政府开放直销的谨慎,为以后根据实践的效果进行修改留足了空间。
  《直销管理条例》的出现,在直销历史上的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明确了直销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10、牌照:中国直销之痒
  拿牌,这是2006年最火热的关键词,也将是永远被历史所记忆的词语。这一年,几乎所有企业都在考虑要不要去拿牌,怎样去拿牌,拿了牌怎么做。
  正规的企业积极规范言行,一切向政府的规定和意愿靠齐,都希望留个好孩子的印象;而炒作性企业,则借直销即将开放的消息,大肆宣扬该公司即将获得牌照,马上可以大展手脚做直销了,以此到处拉人头。因为如此,反到让正规企业业绩一再下滑,而异地传销,滚动炒作制公司四处敛财,整个行业反倒有近似1998年前的混乱。
  来自瑞士的欧瑞莲首先递交了牌照申请,而2005年2月22日,曾经获得直销试点牌照的雅芳再度拨得头筹,获得中国首张直销牌照。雅芳提前获牌被业界人士认为是乖孩子有糖吃的结果,继而商务部网站上连续登出了递交申请的企业声明。随后,以外资如新、宝健、宁波三生、欧瑞莲、金士力佳友、富迪和以内资珍奥、蚁力神、中脉科技、新时代为第二批次的企业相继获得牌照。最终,在12月1日外资转型企业大限到来之际,安利、玫琳凯、完美纷纷拿牌,为直销主流企业打开了希望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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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 十大记事 直销人 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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