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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化妆品条例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编辑:2014-09-03阅读量:7653

  直销人网讯:2014年8月9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条例(EU)No 866/2014,以修订化妆品条例(EC)No 1223/2009的附件III,V和VI。
  1. 针对附件III,其主要增加了第265项和第266项,分别为:十六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和二十二烷基三甲基氯化铵;
  2. 针对附件V的第44项(烷基(C12-22)三甲基溴化铵和氯化铵)修订,增加了第59项柠檬酸和柠檬酸银;
  3. 附件VI新增加了29项,Tris-biphenyl tri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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