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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杭锦旗警方破获微信兼职传销案

来源:鄂尔多斯晚报编辑:2018-08-08阅读量:25307

  近日,杭锦旗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组织传销活动案。

  6月19日,杭锦旗锡尼镇居民杨某等人走进公安局报案称,其通过马某加入“广州市海润传媒有限公司”,交纳了480元押金,后发现已经被移出了该公司的微信群,马某当时说成为该公司的会员后如按照规定转发信息,每天可领取30元工资。但现在工资也没领到,押金也未退回,方确认上当受骗。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内蒙古杭锦旗警方破获微信兼职传销案


  经查,今年3月,锡尼镇居民马某通过“世纪佳缘”网站认识广东省深圳市自称叫刘某某的男子,后看到刘某某的微信朋友圈有“京东商城”“大疆无人机”的广告及招聘微信推广员信息。刘某某说,只要转发该信息,可日结一天30元的工资。马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先后向刘某某的两个微信帐号分别交纳了480元、800元押金,加入“广州市海润传媒有限公司”并成为会员,后又通过亲戚、朋友、微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先后介绍25名亲友加入该公司并成为会员,该25人又陆续介绍180余人加入该公司并成为会员。随后,马某专门针对上述180人建立了名为“海润传媒内蒙古工作群”的微信群,大家都在各自的微信朋友圈里转发关于“广州市海润传媒有限公司”的各类信息。

  6月18日,“海润传媒”“大疆无人机广告推销”的微信工资群的负责人发布了一条信息称,该公司因红包发送频繁,涉嫌赌博等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现将所有会员移出微信群。后微信群内的180余人全部被移出群内,所交押金有去无回。

  经民警大量工作,犯罪嫌疑人马某于7月23日主动投案自首,对其组织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温馨提示:微信兼职有猫腻小心馅饼变陷阱

  1.兼职行为本身并不创造价值,转发链接到朋友圈,根本创造不了效益。没有效益,怎么有钱发工资呢?

  2.凡是需要押金的“兼职”,不需要判断,100%是骗局。无论是公安机关、劳动局都多次提醒,押金是不合法的,要押金的“兼职”一律不参与!

  3.推荐新人有红包奖励,此行为已涉嫌传销!

  4.无论设局人如何编造公司、商业行为以及所谓的“任务”,只要资金链无法受到法律监管,100%是骗局。比如,这个“兼职”事件,在缴纳一定押金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来获取酬劳,如此儿戏,一旦微信群解散,也毫无办法,早晚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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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获 微信兼职 传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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