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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下达“最严打传令”

来源:长江日报编辑:2018-09-18阅读量:38951

武汉下达“最严打击传令”


执法人员正在对涉传人员进行训诫

武汉下达“最严打击传令”


相关部门正在部署打击传销工作

武汉下达“最严打击传令”


打击传销执法人员整装待发

  湖北省委巡视组日前指出,武汉市传销问题还需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治。为此,武汉7日下达“最严厉打击传销命令”:对传销头目抓捕、对为传销提供房屋的房东罚款、对进行传销的问题房屋停“水电气”。

  今年截至8月,武汉市集中开展了定点精确打击的“斩首行动”,通过“抓头目、打团伙、摧网络、斩根基”,查处传销案件65起,抓获公安部督办人员3名,共刑拘168名传销骨干人员。

  为明确目标,迅速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武汉市又制定了“打击传销清零行动”时间表,把2018年10月15日,作为重点地区整改完成期限,12月底为全市整改“摘帽”期限。

  针对传销这一顽疾,市综治办与打传办近日制定了打击传销专门文件,明确了严厉打击传销的十二条刚性举措。根据武汉这一“最严厉打传令”,将对传销区域进行重点整治,明确责任,市、区、街道、社区、楼栋长,要层层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开展拉网式清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每晚8点至12点,对重点社区实施比对身份排查,一旦发现传销人员,立即依法处置。

  文件要求公安机关继续开展定点“斩首行动”,实施精准打击,该立案的坚决立案,依法顶格惩治一批传销首要分子,斩断传销组织链条,彻底摧毁在汉活动传销组织根基。

  对涉传人员要依法惩戒:首次参与传销者,进行训诫;再次发现,坚决给予行政处罚;三次以上参与传销者,一律行政拘留。

  对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房东,也有对应明确处罚:首次发现为传销提供租屋者,予以行政警告;两次以上的,依法处以5万-50万罚款;如果房东是党员干部的,还要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与传销相关的物业公司,文件也有具体的要求:对涉传区域的物业公司,实施挂牌警示;对出现传销行为不履责、不报告的物业公司,实施挂牌警示;对传销猖獗社区的物业公司,由房管部门对物业公司和物业经理人实施信用监管,并通过媒体曝光。对物业公司与传销组织相互勾结的,依法追究责任。

  发现房屋中介机构为传销人员提供出租屋的,一律依法严惩。供应“水电气”的公司,要关注出租屋的水电气变化,发现异常要及时进行预警上报,并对进行传销活动的问题房屋,依法实行停水停电停气的“三停”政策。

  各区必须每日向武汉市打传办报送实施“三停”措施的情况。

  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各区打击传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考核打分,排名通报,由综治办“挂牌督办”,对整治不力、传销活动猖獗、回流反弹严重的区、街道、社区,由综治办“一票否决”。各区打击传销工作的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的重要内容,对不担当、不作为,导致传销警情高发,群众反映强烈,拖了全市工作后腿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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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最严 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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