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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超10000000元!泉州破获特大传销案!

来源:泉州晚报编辑:2019-01-30阅读量:44949

  俗话说:“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不少人被蛊惑、引诱,
  总是抱有“竹篮也可打上一篮水”的幻想,
  结果误入传销陷阱。

  近日,福建晋江市公安局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破获了一起利用资金盘运作的组织、领导传销案件,抓获各层级传销人员266名,并查获大量用于传销活动的宣传资料、书籍等,涉案金额高达一千多万元。2019年1月30日,晋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这起传销案的相关案情。

  接到传销举报

  2018年10月20日,晋江市公安局接福建省公安厅转来的线索称,一名吴姓男子报警称其嫂子张某可能陷入传销,地址在晋江池店。

  接报后,池店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就线索提供的地址进行核实,但未发现张某,报警人又身在北京未能确认准确位置。

  鉴于张某是外来人口、流动性大,晋江警方加派警力展开寻找;同时,该局合成作战中心、网安大队、经侦大队等部门派员介入调查。2018年10月21日凌晨,晋江警方在池店镇桥南片区的一个小区租房内找到张某,一并被找到的还有张某的父亲张某智。

  今年52岁的张某智是湖北人,原本到晋江是帮侄子照看孩子,2018年6月,他经人介绍,交了4000元投资了一个资金盘。“交完钱之后,就有人带我去听课、聊天,一般都是三、四个人跟我讲课,每个月差不多是听2次课。”张某智说,他并不知道资金盘具体怎么运作,只知道要拉人头投资。

  女儿张某就是张某智拉进来的,张某今年29岁,湖北人,育有一儿一女,最大的儿子不过6岁,在上幼儿园。因婆媳产生矛盾,张某本就想着离开老家,刚好父亲在晋江让她一起来投资资金盘,她便来到了晋江,也投了4000元。

  张某来到晋江后,还想拉上丈夫一起来,想向公公借10万元。但张某丈夫不肯,怀疑妻子陷入传销,将此事告知了其弟弟、报警人吴某。吴某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传销组织浮出水面

  张氏父女投资所谓资金盘,只需要他们去听课,拉人头、缴纳会费、发展下线,是典型的传销活动特征。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立即指令苏琪副局长牵头组织,成立由指挥中心、经侦大队、网安大队、池店派出所、紫帽派出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立案展开调查,梳理警情、深入研判,全面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工、运作模式和落脚点。

  经查,一个以徐某龙为首的所谓“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浮出水面,该传销组织分为五级三晋制,按投资份额分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级别,按照投资的份额和下线的人数、级别分三个晋升阶段:晋升主任、晋升经理、晋升老总。

  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最低交纳3800元,最高交纳69800元获得加入资格,鼓吹最终回报1040万元欺骗成员,鼓动成员积极发展下线购买份额以牟取非法利益,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出动800多名警力收网

  经前期调查、分析,抓捕时机已成熟。2018年11月26日晚,晋江市公安局组织27个局属单位、派出所警力800多名,在晋江池店、紫帽辖区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各层级传销人员266名,并查获大量用于传销活动的宣传资料、书籍等,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里,有一名“老总”张某涛(男,37岁,湖北人),一名体系自律大总管徐某龙(男,33岁,安徽人),还有不少是“家长”。

  办案民警说,传销组织内部以租住房为单位,设立了诸多小团体家庭,由“家长”负责照看其他成员并组织互相学习。民警捣毁的传销活动窝点就是租住房。

  “传销组织基本都是靠‘杀熟’”,办案民警说,他们打着“自愿连锁经营”的旗号,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等方式,从身边熟人下手,诱骗他人来到晋江,并交纳3800到69800元不等的费用加入传销组织。

  只靠“概念”、靠“一张嘴”的传销模式,骗了绝大多数关系不错的亲友,然而就是那些可以信任的人,在巨大利益蛊惑下却成了拉人下水的骗子。到底是什么让这个组织屡屡“杀熟”成功呢?其实这看似无脑的传销组织却也有套路。

  据了解,传销组织套路便是,先把亲戚或朋友骗来,带着这些亲戚或朋友游山玩水热情招待两、三天,以此拉近关系,之后带着亲戚或朋友去听课,向他们灌输快速发财致富的思想,骗他们缴纳会费,交了会费的会员会被归入相应的“家庭”,由“家长”统一管理,传授他们发展下线的方法,拉更多的人下水。

  目前,有36人被警方刑事拘留,2人被监视居住;晋江检察院对情节较重的18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其他人员做出直诉等处理。

  晋江警方提醒,无论传销的“外衣”怎么换,要辨别传销的真面目,只需看三个特征:第一,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第二,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关系;第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只要符合这三个特征,就肯定是传销,千万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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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 泉州 传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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