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涉案1.4亿元!绍兴邮币卡投资诈骗案最高判了无期

来源:人民法治网编辑:2019-09-12阅读量:28681

  9月10日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106名“业务员”的邮币卡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主犯钟某犯诈骗罪,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10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涉案1.4亿元!绍兴邮币卡投资诈骗案最高判了无期


  2016年11月,一名叫“李檬”的“白富美”通过手机号找到了被害人顾某,由于她的朋友圈满是名车、名表和自己出国度假的照片,双方时不时地聊一些生活和兴趣上的内容,很快熟络起来。

  一天,她告诉顾某,自己的舅舅在邮币卡交易中心工作,有“内幕消息”,跟着她“打新股”,稳赚不赔!因为此前关系不错,顾某添加了“内幕人员”“吴助理”的微信,并在她的指导下往“李檬”帮忙开户的账户中打入了42万余元用来“打新股”,但并没有成功。不久后顾某就发现,自己购买的邮币卡行情和“李檬”所说的大不一样,连连亏损不说,“吴助理”还一直要求不断往账户里加金,表示暂时的跌盘只是在“清理散户”。

  直到2016年12月底,顾某账户里只剩下28万余元,而这部分钱也因为平台停止运作而无法取出,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

涉案1.4亿元!绍兴邮币卡投资诈骗案最高判了无期


  此外,2016年三月,到北京工作的钟某来到由姜某、许某、张某(均另案处理)设立的北京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担任业务员,当时他的职责就是不断吸引客户购买“一帆风顺”、“农业学大寨”等26种邮币卡。两三个月下来,因为业绩优秀,钟某“平步青云”:先是经推荐成为公司业务经理,后被派往分公司担任总经理,拥有9个部门超过100余名业务员下属。

  据了解,业务员根据客户入金获取提成,业绩由总公司层层摊派,而一旦客户出现撤资行为,业务员必须以等价的销售业绩来弥补亏损,否则会被扣发工资。

  经审理查明,上票之初总公司为便于控制价格,仅该邮币卡总量的10%-15%投放市场,由操盘手通过数个子账户之间自买自卖来回“倒单”,将邮币卡价格由低位炒至高位。此时,各分公司业务员以“内幕消息”为由诱骗客户集中购买指定邮币卡。

  眼看着资金进账,操盘手就大量抛售手中邮币卡份额,导致价格连续跌停,当价格跌落至低位时,又重新低价购入,并进行新一轮的“割韭菜”。通过反复“高抛低吸”,客户的亏损款全部落到了自己的口袋。

  由于,邮币卡交易不需要经过国家证劵监管机构的审核,而由各省金融办负责审批,因此其一直处于市场监管盲区,频频出现幕后操纵、暴涨暴跌等乱象,不少还涉及刑事犯罪。

涉案1.4亿元!绍兴邮币卡投资诈骗案最高判了无期


  通过这样的方式,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钟某的100余名业务员先后诱骗400余名被害人进行邮币卡投资,涉案金额共计1.4亿余元。2017年8月开始,钟某等106人先后被公安民警抓获。

  最终,绍兴中院审理后认为,钟某等10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 END -
涉案 邮卡币 诈骗案

特别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包含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都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如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0898-6666606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