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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广西参与“资本运作” 被控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来源:中新网广西编辑:2019-10-25阅读量:36986

21人广西参与“资本运作” 被控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图为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打着高额回报的幌子,通过不断发展下线,迅速从传销组织底层升为“老总”级别。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4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传销案,田某、赵某等21名传销“老总”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前后,被告人田某、赵某等21人在广西北海市参与“资本运作”传销活动,发展下线人员,队伍迅速壮大。2017年,因北海市加大打击传销力度,田某、赵某等人将“资本运作”组织成员陆续转移到防城港继续发展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通过诱骗他人交纳69800元申购款获得加入“资本运作”组织的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上下级关系,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组织,当其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达到29人以上便可晋升为A1老总,其上线相应晋升为A2、A3、A4……随着下线人员的滚动增加,21名被告人均为A1以上级别老总,其中“90后”被告人田某、赵某两人为夫妻关系,同为A6级别“老总”。截至案发前,该“资本运作”组织成员达600多人。

  公诉机关认为,田某、赵某等21人的行为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对于公诉指控,21名被告人均无异议,自愿认罪悔罪,并当庭留下悔恨的泪水,请求法院轻判,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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