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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来临,监管部门加强保健食品、饮料、酒类、炒货等促销广告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编辑:2020-01-07阅读量:20889

  春节快到啦!
  线下线上都进入了
  “买买买”的“年货模式”
  正值商家奋力掘金的好时机
  年货促销广告、拜年贺岁广告、房地产广告
  又要铺天盖地、集中投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发布单位及商家要依法规范发布,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强广告监测监管。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往年违法广告大数据,特发布以下重点监测警示,提醒广大商家切莫让创意变味!
  严厉遏制杜绝涉及导向问题广告
  节日期间是违禁使用国旗国徽等标识标志广告的多发期间,严禁发布违法使用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歌、军徽,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已经卸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不规范中国地图等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民俗节日,严禁借民俗活动促销商品时发布带有封建迷信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重点商品促销广告的监测监管
  保健食品、饮料、酒类、炒货是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的传统礼品范畴,市监部门将加强这些商品促销广告的监测监管。
  对于保健食品促销广告将检查其是否依法经过审查出证,并显著标明广告审查文号和按照审查通过的广告样稿发布;对药酒广告的监测监管,不仅要检查其是否依法经过审查出证,显著标明广告审查文号和按照审查通过的广告样稿发布,更要检查其是否含有将药酒作为附赠礼品宣传等违规内容。
  加强房地产促销广告的监测监管,依法及时查处虚假宣传的房地产广告,以及未依法标明商品房预售证号(销售证号)、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等违法广告。
  酒类商品广告,提醒广告主体不得出现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的画面,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出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对于促销附赠广告,提醒广告主体规范发布,明示优惠附赠活动的起止时间及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和方式,涉及引证的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应当真实、准确,并显著表明出处。
  重点场所地段广告的监测监管
  注意加强对商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商业场所设置发布广告的监测监管。
  注意加强对楼宇电梯间、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广告监测监管。
  继续开展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组织力量开展重点商品的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
  再次提醒
  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出现消费纠纷
  大家妥善保存商品信息
  支付订单、聊天记录等购物凭证
  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
  或向经营者所在地的
  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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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春节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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