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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中国消费网编辑:2020-05-29阅读量:8575

  5月28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问题,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从6月上旬至9月底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4类违法行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透露,专项整治将坚持“四个最严”,落实“处罚到人”。一是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认真梳理排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降低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准入关,关于整治对象中涉及的食品生产准入,对申请此类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从严格现场检查。三是加强抽检监测,根据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监测工作。强化问题导向,突出解决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食品广告、场所媒介广告巡查,集中监测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快速处置。五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
  5月13日,湖南郴州固体饮料“倍氨敏”虚假宣传特医用途事件引发舆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晚紧急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排查本市相关情况,对辖区内母婴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提醒各经营单位不得对普通食品宣称特殊医学用途及保健功能。各区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消费提示。截至5月15日16时,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333家,其中母婴店719家,其他经营单位1614家。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整治生产、流通、宣传广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和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提升本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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