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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有了“示范”店!

来源:大连发布编辑:2020-09-02阅读量:10546

  保健食品

  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

  如何放心、明白购买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来啦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目前,已将初审合格的33户示范店申报业户上报到省市场监管局,整个创建工作进入公示评价阶段。

  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

  需要达到什么标准呢

  诚信店基本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经营场所整洁有序,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专区);

  3.在经营场所“五公示”:即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专区牌、诚信创建承诺书(自我声明)、消费警示语和虚假宣传防骗清单;

  4.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功能,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方式欺骗消费者;

  5.近两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合格,未出现有不良影响的投诉事件,未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示范店基本条件

  1.符合诚信店基本条件;

  2.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专区)展示总面积一般应在6平方米以上;

  3.店内设有视频监控系统,能有效监控销售专柜(专区)区域;

  4.经营模式以连锁店、专营专卖店(含母婴店)、大中型商超实体店为主;

  5.符合《辽宁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标准(2020版)》规定。

  初审合格的示范店申报者

  是否达到示范标准?

  跟随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

  一起去看看吧

  此次示范创建工作,甘井子区从146家诚信经营示范单位中经过四轮筛选,选出5家示范店,从索证索票、保健食品宣传和销售方面均达到比较高的标准。

保健食品有了“示范”店!


  在大连海王星辰华南广场店,

  店内的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展示总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

  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专区牌、诚信创建承诺书(自我声明)、消费警示语和虚假宣传防骗清单“五公示”张贴在明显位置;

  设置的视频监控系统,能有效监控销售专区;

  保健食品均在专区内集中摆放,明码标价,保健食品专区不摆放其他的药品或者食品;

  店内张贴的诚信码可以查阅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的情况,以及其他的资质证明;

  店员正在整理准备免费向消费者提供的保健食品科普知识与防骗指南资料。

  该店出售的保健食品由公司统一采购,严格按照索证要求进行审核,保证保健食品质量可追溯。

保健食品有了“示范”店!


  在验收环节,主要看保健食品外包装是否无明显破损和受潮,不符合保健食品运输温度、湿度条件的拒收。包装上的标签、说明书清楚、有明显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显著标识,无脱落现象。且未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真实,注明适宜人群、不适应的人群、功效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保健食品有了“示范”店!


  店员要进行岗前、年度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月还要接受集中培训,熟悉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定和保健食品知识。店内每季度还要组织保健食品安全自查。

  全市的创建工作共分动员部署、自查申报、公示评价、认定公布、动态监管五个阶段进行,包括保健食品诚信经营店和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两个类别。诚信店应创尽创,示范店则有数量限制,按“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统一的标准甄选,实现引领示范作用。将于年底前公示结果。

  通过创建活动,积极鼓励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争创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增强食品安全和诚信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营造保健食品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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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 示范店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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