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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广告这么做违规!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局编辑:2021-04-19阅读量:5873

  4月1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15个)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涵盖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

  公布的案例中涉及拉名人、部队“背书”等刻意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如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商场在无法证明钟南山院士曾发表相关言论的情况下,在牛奶销售区摆放的标示中设有“听钟南山院士的话,喝奶!增强免疫力!”等内容,并制作钟南山院士卡通肖像的广告立牌和宣传单张。

  公布的案例中还有两款保健食品涉及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这么做违规!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商场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提升销量,在牛奶商品销售区摆放自行设计制作的标示有“听钟南山院士的话喝奶!增强免疫力!奶制品中的优秀蛋白质能增强免疫力哦!尽量保证每天饮用300g奶”内容以及钟南山院士卡通肖像的广告立牌和宣传单张,并无法证明钟南山院士有发表此言论的真实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000元。


  广州状元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益彤牌益生菌粉(桔子口味)”保健食品广告,含有“双向调节、预防宝宝的常见肠道疾病(如便秘、腹泻)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49000元。


  广州居家瘦营养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站发布含有“在减肥之前我是有中度的脂肪肝,那么在减完之后基本上这个症状已经消失了”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并虚构伪造了某省广播电视总台颁发的“居家瘦身网推荐上榜中国健康减肥第一品牌”荣誉牌匾悬挂在其经营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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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 广告 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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