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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警惕!网络传销披上了投资理财外衣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编辑:ya2022-12-07阅读量:6493

       什么是传销?


       是几十人挤在小黑屋里集体上课吗?


       是统一口号振臂高唿激情呐喊吗?


       是没收手机贴身看管寸步不离吗?


       这些都是曾经的传销组织,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这些传销手段已逐渐销声匿迹,而网络传销不断发展壮大,并通过你身边亲友或同事,神不知鬼不觉的传播蔓延,让你防不胜防,甚至自愿落入圈套。


       近三年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中,提请审查起诉判决案件7件21人,其中11人被判处三年或以上有期徒刑,10人被判处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


       上述案件中,仅1案4人系旧式传销形式,其余案件均系网络传销活动。其中有通过网络链接、APP软件等发展传销组织活动,一般表现为“XX互助理财”、“XX商城加盟”;也有打着理财投资高额回报的旗号,例如购买“XX投资券”,鼓吹通过拆分倍增后回本盈利的方式引诱他人投资购买。


       虽然形式各有不同,但该类传销组织的共同特点均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拉人头为手段,诱使参加者缴纳费用,从而获得加入资格,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组织。传销组织中的组织者、领导者通常起宣传培训、组织活动、收取费用、团队管理及监督等作用,同时也通过发展下线获取高额返利。


       这种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其无接触、分散化的传销形式,传播面广,危害性大,需要民众提高警惕。


        年关将近,犯罪分子巧立名目骗取钱财的手段繁多,那么如何防范网络传销?


       首先,认清传销本质。传销的本质是欺诈,传销的噱头是暴富,传销的发展是不断变换噱头,传销的主要特征是拉人头,传销的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


       其次,知晓网络传销的骗人手法。传销的骗人手法主要有:1、许诺高额回报;2、拉人发展下线;3、对政策文件断章取义;4、投资形式灵活;5、进行洗脑培训。


       最后,不要被高利诱惑。不管传销如何变幻花样,只要记住凡是要求交纳入门费、拉人头发展下线、承诺获取高额利益的投资都要坚决拒绝,谨防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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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警惕 网络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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