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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新型网络传销 守护民众财产安全

来源:人民法院报编辑:ya2023-02-07阅读量:7094

       近年来,以投资理财、网上购物、虚拟货币等为名义的新型网络传销呈现多发态势,这种无接触、分散化的传销形式更具隐蔽性,传播更广、危害更大,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近年来,江西省萍乡市两级法院审结多起该类案件。


       据分析,该类犯罪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新型网络传销具有非接触性、一对多等特点,打破地域限制,传播更快,规模更大,在短时间内便能牵涉大量人员和资金。二是利诱性、欺骗性强。不法分子在群众参与初期,往往给予一定返利,以引诱更多人员加入,并继续发展下线。三是多种犯罪形式交织,查处难度增大。目前新型网络传销与传统聚集式传销、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相互交织,有的涉案人员获利后通过购置房产、洗钱等方式转移资金,给查处带来困难。如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刘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刘某等3人利用网络平台短时间内发展下线40余人,非法获得传销资金5900余万元。


       新型网络传销不仅侵害了民众的财产安全,也给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威胁。对此,萍乡法院建议:


       加强数据化应用,提升精准打击能力。进一步提升涉传销数据全方位采集,充分运用数据穿透,增强线索主动发现、团伙自动关联、案件深度打击的实效,一旦发现有异常交易行为,要及时预警并报相关情况,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手段实施精准打击。


       持续开展反传销宣传,提升防范和警示意识。一方面,公、检、法等部门要通过侦办大案要案,发布典型案例,可以给予基层办案人员更多执法指导,强化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增强知识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彻底铲除传销滋生土壤,增强民众防范和警示意识。


       加强部门联动,制定应急预案。网络传销涉及点多、面广,各地要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增强打防结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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