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30
直销人网讯:罗陆海、刘国华、江南都市报记者龚汉斌报道:9月29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邹某等23名A级传销头目一年零五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同时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9月以来,邹某等人先后来到南昌市,加入一个“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