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志伟等4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杨志伟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本案其他4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至此,这起涉案金额高、涉案人员多、分布范围广、安全隐患大的特大网络传销案,在四川省、眉山市政法机关的精心组织、通力配合下成功完成侦查、批捕起诉和审理宣判。
16名嫌疑人被一网打尽
据眉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刘辉介绍,2016年7月以来,杨志伟等人在四川成都非法设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注册成立四川鑫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四...
[详细]
特别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包含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都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如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400-666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