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一纸批文能有多重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编辑:2005-05-22阅读量:9386

苏利川/文

  尽管商务部官员一再强调我国就商业直销进行立法的条件还不够成熟,对行业进行规范的直销条例出台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但官方对雅芳成为目前第一家、也是惟一一家直销试点企业的批文还是让雅芳先行了一步,“直销试点的桂冠让雅芳从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包括雅芳高层在内的许多直销业界人士都是这么认为,但在尼日利亚总统访问中国后笔者的这种想法荡然无存。

  4月17日,天狮集团将陪同尼日利亚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的总统第一夫人送出了自己的大门。天狮集团促成此次尼日利亚总统第一夫人“非官方访问”的最大收获是这位西非总统夫人的临别赠言:天狮集团是一个成功的跨国直销企业,有着中国五千年的养生文化作底蕴,从事的是一项伟大而又有意义的事业。

  在雅芳荣获“中国第一家直销企业”桂冠之时,雅芳的另一个强劲竞争对手安利公开声称“不作评论”,不作评论显然可以被解读得意味深长。据笔者了解,对直销试点颁发的第一块牌照“口服心不服”者大有其人。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共同颁发直销试点批文意义何在?目前业内普遍的观点是,雅芳日前获得的全国首个也是惟一的试点批文向外界传递出了一个信号:严格监管、单层先行将是中国直销市场开放初期最大的特色。中国直销市场的开放会是一个渐近的过程,即从开放单层次,到限制层次,再到开放多层次。

  但是,此次直销立法却是由商务部外资司主导,这一事实显示出,政府认可直销模式,并为其立法,似乎主要为应对中国加入W TO时的承诺。因而,最终的直销立法似乎有两大特征:一方面,给国外成熟大企业以机会;另一方面,对本土直销企业,以限制为主。

  人们注意到,与外资公司积极建言的意识和行为相比,国内内资企业在立法过程中一直都是相对沉默。当然笔者不赞成直销行业立法以外资内资论,不管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共同的愿望应该是一致的,那就是中国直销立法最重要的是清晰地划分正当直销与金字塔欺诈的区别,发挥直销对传统流通方式的有益补充功能,使其促进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也能够为社会提供多劳多得的就业机会,希望中国直销法规应是一部切合国情、保障消费者利益且能够促进行业稳健发展的法规。

  因此,对于立法部门来说,比较恰当的态度是面对中国直销市场的整个现实,为所有市场参与者立法。政府为什么不能相信国内目前规模较小,或者经营也不够规范的直销企业,经过市场的锤炼,经过政府的约束,也可以成长到足以控制风险的水平?对于直销立法,立法机构似乎需要更为开阔的视野和长远的眼光,以及更为冷静而公正的心态。而目前的立法承担者,似乎不具备这样的品质。

  以为通过严格立法,既可应付入世承诺对部分外资开放,又可限制国内同类企业的发展,这种想法或许过于天真。

- END -

特别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包含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都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如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0898-6666606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