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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将不再无法无天

来源:《直销人》新闻中心编辑:2005-06-02阅读量:19978

  千呼万唤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终于出台。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透露,该《办法》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早前业内预测的一样,新的《办法》中,产品功能的评审制改为注册制,保健食品的责任主体由国家变为企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同时将建立保健食品退出机制;保健食品功能放开,规定范围以外的功能也可申报;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成生产企业规定要求;同一产品可申请不同剂型注册,可免相关试验等等。

  而据业内人士透露,《办法》正式落地前,全国各地都对保健食品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随着《办法》正式实施,保健食品的“穿衣”及起名都将被规范,以往两种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及“国食健字”将被统一规范为“国食健字”;而“高效××”、“第×代××”等用词绝对的名字都将被取消。

  下月起保健食品将统一“着衣”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保健食品有“卫食健字”及“国食健字”有两种批号,很多消费者分不清楚。郑彦云告诉记者,此次《办法》实施前,广东同其他省份一样对保健品文号进行了一次清理,结果显示,100多个批准证书不知所踪。而7月1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原卫生部审批批准的证书重新登记审核,换发“国食健字”。

  虚假夸大及绝对化词语不能入名

  下月实施的《办法》明确,产品名称应包括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增补剂型的产品,在命名时应采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进口产品中文名称应与外文名称对应,可采用意译、音译或意、音合译,一般以意译为主。

  《办法》明确指出,今后保健食品命名时不得使用下列内容: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高效”、“第×代”;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外文字母、符号、汉语拼音等(注册商标除外);不得使用与功能相关的谐音词(字);不得使用人名和地名(注册商标除外)。

  早前业内预测,今后保健品的监管将逐渐向药品靠拢,此次《办法》即要求保健食品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标签与说明书及有关证明文件中的外文,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外文参考文献中的摘要、关键词及与产品保健功能、安全有关部分的内容应译为规范的中文。

  近二成现有文号将消失

   据了解,《办法》实施后国家将同时启动换证工作,国内的天年和中脉等大型保健品企业将会受到影响,以前的一些批准文号因为是地方批准的,所以将面临重新申报的问题。而安利这样的国外企业则几乎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对于新《办法》的出台,生产企业喜忧参半。目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整体水平偏低,技术含量不高。新的《办法》提高了保健食品的标准,比如要求保健品生产企业通过GMP生产硬件质量认证,这能保证那些符合标准的企业有一定的生存空间,而对那些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进行打压,使其不能在市场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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