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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对直销认识的误区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编辑:2005-06-16阅读量:8993

   在我国即将出台《直销管理条例》的今天,人们茶余饭后关于直销的话题也多了起来。然而,曾经被“老鼠会”阴影笼罩过的人们,至今仍谈“传”色变,以致于“直销就是传销,传销就是老鼠会”的看法已成为了人们对直销的思维定势。

   面对直销已被妖魔化的社会氛围,《直销管理条例》的出台,能使这个看起来很现代,实际上很传统的营销模式健康地发展起来吗?显然不行。因此,脱掉直销被妖魔化了的外衣,是使直销业在我国走上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其实,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文化都有直销的传统。早期的直销从业者,如流动商贩、叫卖商贩、大蓬车销售,就已经包含了直销的基本元素。随着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单个生产者无力再将自己的产品全部销售,于是产生了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行业。

   现代社会生产是社会化的大生产,与之相伴的大流通费用也越来越高,很多产品的流通费用达到了出厂价的两倍以上。由此,生产商抱怨让利太多,消费者抱怨价格太高。于是,一些生产者尝试利用现代科技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就是现代直销产生的背景。

   我国著名直销专家、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王义指出,现代直销的基本特征是,与大生产相适应的大规模销售;直销的原因是为了减少流通环节的费用;直销的手段是利用邮政、电话、网络、新闻媒体等现代化手段;注重提升消费者的生活品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直销人员素质。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直销定义是由世界直销协会联盟在其《世界商德约法》(也称世界行为准则)中作出的:“直接于消费者家中、工作地点等商店以外的地方进行服务或销售消费品的行销,通常是由直销人员于现场对产品或服务作出详细的说明或示范。”时至今日,直销业务已在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发展,从业人员一亿多人。直销业的世界性行业自律组织是成立于1978年的世界直销协会联盟,旗下包括52个国家和地区的直销协会及欧洲直销协会,其目的在于促进直销企业在全球的健康、有序发展。

   作为一种有效的现代营销方式,它对市场及社会发展均发挥了积极作用。它为小公司的发展或新产品的销售提供了机会;这种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为经营者节省了铺租、员工薪酬、广告宣传等营运成本。另外,直销因其创业成本少和工作时间自由等特点,为社会提供了灵活的创业机会。

   我国政府在加入世贸组织文件中对有关开放直销市场的承诺,集中体现在《中国加入世贸工作组织报告》第310条,即“中国将与WTO成员进行磋商并制定符合中国具体承诺减让表以及中国在GATS项下义务的、关于无固定地点销售的法规”,并在311条写道:“一些工作人员指出,《世界行为准则》提供了规范无固定地点销售的坚实道德基础。有鉴与此,中国政府实际上已经明确了开放直销市场的范围和有关直销立法的基础,所以,中国应在借鉴国外有关直销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直销立法,以达到规范直销市场、打击金字塔销售的目的。”

   从签署协议到现在,已过去3年多时间。这期间,我国政府一直重视和抓紧拟定直销的有关法规、条例。可以预见的是,反金字塔销售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将在《直销管理条例》中列入核心地位。当前,我国市场发育程度日渐提高,市场经济体制日渐成熟。在一个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下,直销这种值得提倡的灵活就业模式,一定会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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