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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进严管”有利于中国直销健康发展

来源:龙赞编辑:2005-06-25阅读量:9093

    逼近七月,业界对直销立法的议论基本趋于平静,其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从去年三月首届直销学术论坛到现在,业内人士借助各种载体,该表达的意见、呼声基本上已经多次表达;二是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等文本进入国务院议事日程,该出笼的东西也八九不离十,似乎不可能有令人惊喜的余地了。

  尽管如此,业界还是有一种深深的期待,其核心要点仍然是希望最终裁决部门能够对条例初稿的有关条款从宽松化的原则出发进行必要的修正。此之“宽”,一是对业务员奖金拨发比例的“宽限”;二是对多层次团队计酬的“宽容”。

  事实上,即将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是与《取缔传销条例》同时出台的,故此,有“严管”作后盾,以奖金拨发比例“宽限”和多层次团队计酬“宽容”为特征的“宽进”模式是完全可以顺利实施的。而确立一种“宽进严管”的运营模式,则对中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富有深远的意义。

  其一,“宽进”是指运营方式的宽进,并非运营主体的宽进。事实上,即使按照目前所知的准入门槛即八千万注册资金与二千万保证金,则运营主体当在亿元规模以上。根据现有情况分析预测,有意愿从事直销业而达到此标准的企业也不过100家左右。这就过滤了许多非法主体从事直销的可能,将老鼠会直接排斥在外。因此,主体的“严进”就可以与形式的“宽进”相对照,也就是说,限制了运营主体就可以对运营形式大开绿灯。

  其二,“严管”永远像高悬的利剑,诸如罚款、没收保证金甚至吊销直销牌照等,对入围企业随时都构成威胁。而这些符合条件的已批牌公司因拥有巨大的资产一般不会铤而走险,从而为其自我规范运作提供了基础。

  其三,太低的奖金拨发比例不是对企业不利,而是对广大经销商不利,进而演变为对整个行业不利。这中间就必须破除一个假定即“企业一厢情愿论”,仿佛直销单纯只是企业的追求。应该看到,直销对从业者来说也意味着一种全新的职业机会或投资机会,选择直销所以也成为很多人的一种追求与意愿。因此在企业与经销商的利益博弈中,过低的奖金拨发比例事实上人为制造了一种一边倒的不公平局面。这种矛盾类似于股市中上市公司与股民之间的矛盾,即上市公司从股民身上圈钱,而股民却常年没有分红,因而对股民造成了莫大的伤害。所以,过低的奖金拨发比例就会使经销商虽辛苦参与其中却得不到合理回报。就拿试点的雅芳来说,尽管目前参与的人员很少很少,但这些较少的从业者只能享受很低的奖金拨发就是一种不合理。即使从雅芳公司来看,我想她也极其愿意提高这一比例以吸引更多的人员参与,因为合理的利益出让本身就是一种颠扑不破的“生意经”――通过边际效益的提升达到企业更大的赢利目标。

  其四,多层次是促使销售力大大提升的一种独特结构,是正规直销的核心密钥。团队计酬本身是一种劳动所得。组织销售队伍、辅导培训销售人员,就是劳动。对这种劳动的合理承认并让其享受相应的劳动所得,是对所有劳动一视同仁的一种原则体现。

  总之,我们以为,在“严管”的前提下,能够尊重直销业本身的一些规律和特征,让其运营的方式变得宽松,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事实上,只有将正规直销企业树立起来,才能形象地区别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而从管理层面来看,打击非法应该只是一种手段,让正规直销业真正得到发展才是根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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