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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 惟有立法才有发展

来源:中国企业报编辑:2005-07-07阅读量:11889

  从2001年至今,备受业界瞩目的直销立法的酝酿出台已历时4年,如此漫长的等待,对媒体是一个长期的热点,但对整个行业却是一种长时间的煎熬。

  直销在中国25年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风雨不断。从其跌跌撞撞一路走来的脚步中我们可以一窥其发展脉络。

  1990年初,美国历史悠久的直销企业———雅芳进入中国,“直销”或者叫“传销”,作为一件舶来品在中国首度出现,由此便生根发芽。

  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首次批准了一批国内外企业从事传销之后,传销开始步入高速发展时期。传销由沿海向内地发展蔓延很快,几乎所有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的中小城市都有传销活动,中国出现了全国性的传销热。由于政府管理跟不上、企业经营不规范、人们对传销方式不认识不了解,使得大多数传销员蒙受损失,甚至血本无归;消费者被欺骗。

  在这种情况下,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禁传”决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那一天,很多直销人都会记住,甚至至今想起来都会心有余悸。对于热度正高的传销打击巨大,但考虑对整个社会的影响,禁传无疑是符合国情的英明之举,当然,更是在法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消费者不成熟等因素制约下的无奈之举。

  自那以后,国内允许进行直销的企业只剩下以安利、雅芳为首的10家外资转型企业。

  直至1999年1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中国关于加入WTO的双边协议,承诺将对美国企业开放直销,加入WTO后3年内在提供商业存在服务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取消所有限制。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

  去年,被商务部命名为“直销立法年”,直销立法进入倒计时。

  从直销在我国的发展我们不难看出,之所以有曾经的“禁传”,原因之一就是我国政府的管理跟不上,而这与行业立法紧密相关。所以要促使整个直销行业谋求更大发展,直销立法将是关键因素。

  有专家估计,中国直销市场空间至少在400亿元人民币的规模。这一市场空间是诱人的,所以才会有至少3000家处于“灰色地带”的以直销方式运营的中小企业的存在。而与这一诱人的市场相对应的是中国广大消费者成熟度依然不高。因此政府在开放直销市场这一事件上态度相当谨慎。

  但从近来关于直销立法方案的不断调整中,我们看到了政府在谨慎之外所做的努力。“内外有别”原则被“内外一致”所取代,市场准入门槛一再降低。虽然外资企业在发展上占了先机,虽然8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和2000万元的保证金依然把很多中小企业拒之门外,但我们要看到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

  因此,直销惟有立法才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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