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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严打传销 广东被列为重点监管

来源:民营经济报 编辑:2005-09-16阅读量:6809

    配合近日《直销管理条例》及《禁止传销条例》的出台,国家工商总局马上将在全国展开一场为期数月的打击传销行动,其中广东被列为重点监管地区之一。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打击传销办的有关人士昨天告诉记者,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依然非常严重。有些地方采取互联网传销、会员制传销等等,一些地方传销已影响了社会稳定,中央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目前监管部门正在拟定行动计划,将对一些传销活动猖獗的地区加大打击力度。广东等一些地方都将是本次打击传销行动的重点。

    中国直销问题研究专家胡远江表示,目前传销活动在全国的分布较广。从种类上讲,有几种表现状况:一是异地据点方式。这种传销活动主要集中在广东、河南、海南,辽宁等地。二是商业欺诈和非法集资的传销。这种形式在东北、北京、西北较集中。三是采取高额入门费等非法运营的企业,在两广、湖北较多。另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在一些大城市都有冒头。

    按照刚出台的《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根据该规定,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将最高被罚200万元。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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