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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管理条例》配套规定面面观

来源:广州日报编辑:2005-10-13阅读量:5985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近日将《直销管理条例》配套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商务部的官方网站上公布。配套规定中包含了《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它们将和《直销管理条例》一起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此外,配套规定还包含了《直销产品范围公告》、《关于发布直销员证试样的公告》和《关于发布直销培训员证试样的公告》等3个公告。

  信息披露制度较严格

  专家认为,如此严格的信息披露和报备制度涉及到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直销员的个人隐私,执行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直销产品范围公告》明确了现阶段开展直销的产品只能包括5个大类。
 
  直销产品的范围曾在《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中出现过,但在公布《直销管理条例》时被删去了。而此次在配套细则中出现说明了国家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国际上并不限制直销产品范围,如在美国还可以从安利直销员处买到可口可乐),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折中考虑。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曾表示,关于直销产品范围宜从严控制,市场开放之初不宜将直销产品的范围定得太宽。确定产品范围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应当是大众化产品,而非特定消费人群的产品;应当是日常生活消费中的易耗品,而非使用周期长的耐用消费品;应当是价格适中或者不太昂贵的生活用品,而非奢侈品,以后可以根据直销市场的成熟情况予以增加。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直销企业向社会公众披露: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中关于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规定;直销员培训和考试方案;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处理情况等9大方面的内容。
 
  多层次直销如何变通未论及

  有直销企业认为如此严格的披露和报备制度其实是涉及到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直销员的个人隐私。大部分企业并不愿意披露自己的营业额。

  雅芳、如新由于是上市公司,每年必须公布营业额,而安利则是一年一度主动公布。但即使是主动的安利,在上月签约NBA的媒体见面会上,面对记者问到安利上半年营业额是否下滑的问题,安利中国区总裁黄德荫也是守口如瓶。中山完美和南方李锦记则从未公布过自己历年的营业额,只是业内纷纷猜测去年他们的业绩与雅芳不相伯仲。

  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些“大方”的直销员,大方地将自己每月的业绩、资金告诉别人。王万军表示,其实这主要是起到炫耀和榜样作用,甚至有虚假成分,目的无非是卖产品和拉人入会。

  而对于业界比较关注的多层次直销如何变通等问题此次细则未论及。
 
  现阶段开展直销的产品
  ●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
  ●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
  ●保健器材
  ●小型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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