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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拉人头”传销 广东重点打击三类传销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2005-10-25阅读量:8164

  从今年11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将正式实施,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为了清理整顿市场,广东省工商部门已经开始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三类传销方式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据悉,重点打击的三种传销行为中,一是“拉人头”,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二是骗取入门费的;三是多层次“团队计酬”的。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禁止传销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比《直销管理条例》早一个月实施,就是希望在这一段时间内重点清理传销活动。

  广东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以拉人头为主的传销活动在省内一些地区还较为猖獗。他们往往是把人员骗往异地,然后聚集在民宅活动,通过个人银行卡划转钱款,组织者异地遥控,实施严格的家长式管理,进行封闭式培训洗脑,灌输传销理念,教唆诱骗人、发展下线方法。有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统一保管身份证和重要财产物品,不许接触外界,限制人身自由。有的还教唆传销人员如何应付执法人员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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