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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中国化妆品安全监管新格局正逐步形成

来源:中国医药报编辑:2010-08-31阅读量:8660

    婴儿爽身粉、霸王洗发水、章光101……近期发生的一系列化妆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责以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级化妆品监管人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完善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化妆品监管新格局正逐步形成。

  当前,化妆品监管面临的形势比较复杂。由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责时间不长,部分市、县机构改革尚未完成,职能尚未交接,基层监管力量较为薄弱。面对严峻的监管形势和繁重的监管任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完善法规、规范许可管理、强化生产经营监管、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标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扎实推进化妆品监管工作。

  8月26日,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在全国最大的化妆品销售基地、全国最大的香水及彩妆生产基地义乌召开。现场会安排了专业学习和分组讨论,让化妆品监管人员更加熟悉相关业务,掌握一些实用的监督检查知识、技巧和方法。会上,各地化妆品监管人员实地考察了义乌化妆品生产企业及市场情况,听取了义乌化妆品监管工作经验,并研讨了我国化妆品监管形势及对策。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自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责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梳理了化妆品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了《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规范化妆品许可管理,制定了上海世博会化妆品审批有关政策措施,发布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评审原则》,对个别虚假申报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各地在职能交接后,严格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认真开展现场核查,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不断提高许可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在加强生产经营监管方面,各地制定了具体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国开展了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启动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定了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妥善处置了婴儿爽身粉等化妆品安全事件,依法查处了个别企业更改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国家局成立了第一届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逐步建立起化妆品原料安全标准和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安全标准或要求,以及12种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在技术支撑和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方面,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已形成送审稿,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即将征求意见,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认定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基本条件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悉,下一阶段,国家局将探索建立化妆品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下发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建设,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升化妆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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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 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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