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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终审胜诉

来源:中山商报编辑:2012-12-28阅读量:13306

  在昨日举行的“‘2012·探寻与展望’食品安全高端对话”活动上,完美公司副董事长许国伟在发言中表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2月已经对北京真善美公司和完美原经销商郭廷工等4名被告侵害了完美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案件做出了终审判决,完美公司胜诉。

  今年,中山市中级法院曾对此案件作出民事判决,北京真善美公司和完美原经销商郭廷工等4名被告侵害了完美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共同赔偿5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4名被告表示不服,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年前后,国内一些媒体报道了完美公司保健产品致人伤亡的案例,其中一份“死亡名单”广为传播,该名单涉及50多人,其中20多人死亡,30多人伤病、残疾。2008年,完美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针对多年来频繁见诸各大媒体的完美公司产品安全负面新闻,许国伟认为,这是有个别人员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持续恶意策划、组织诋毁完美产品,向全国多家新闻媒体提供捏造或者未经核实的资料和信息,给完美公司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媒体铺天盖地的跟踪报道,让完美公司的舆论危机不断升级。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令消费者一度困惑。再没有一种伤害比失去信任更加严重,这是对守法企业的伤害,更是对整个食品行业的伤害。”许国伟在高端对话上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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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 商业诋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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