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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基层行 青岛:传销三趋势 识别擦亮眼

来源:东北新闻网 编辑:2014-01-22阅读量:10731

  
图为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传销防范意识。
  直销人网讯:春节将至,最温馨的事莫过于亲朋好友围坐一起,互道祝福。精明的商家,最喜欢借此时机,大做商业营销;传销分子也往往会借此时机,聚敛自己的“人头”。记者近日走访青岛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传销活动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害社会、家庭的和谐稳定。对于传销活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发现:传销呈三个新趋势
  传销既然是被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为了将传销进行下去,不法传销分子自然要千方百计变换花样,诱人上当。据青岛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青岛各级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传统“拉人头”式传销在逐渐减少,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传销手段更加隐蔽,表现形式不断翻新,各式各样的新型传销接连出现。总体来看,传销活动出现以下发展趋势:一是“消费返利”为经营模式的返利式传销逐步增多;二是以网络为载体的各种传销活动逐步增多,花样、手法越来越诡秘,辨别的难度不断增大;三是一些企业为推销企业产品,采用传销违法经营模式,或者打着直销名义,发展人员,组建传销团队,获取非法暴利的行为越来越多。
  2013年6月,青岛即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自愿连锁经营业是国家鼓励投资阳光项目工程”为幌子,先后在即墨、江西等地非法组织传销活动的案件。法院审理查明,自2011年起,几名来自南方的青年男女在即墨宣称,自愿连锁经营业是国家鼓励投资运作的阳光工程,只要投入69800元,就能直接担任主任级别,并通过资本运作,两年就能赚到1000多万元。他们以此为幌子诱骗他人投资,没有任何产品和实际劳务,仅以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两年时间共骗来500多名亲朋好友,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倪某和项某等11名头目,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罚金。而另外9名头目分别领刑一年或8个月有期徒刑,分别处以20万元不等的罚金。
  提示:六招可防传销欺骗
  在传销活动花样翻新的情况下,普通人如何识别传销骗局?青岛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六招:
  一是网络传销是陷阱,网上投资要谨慎。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资本运作”、“玩网游送红包”、“点广告,有钱赚”、“金钱游戏”、“馈赠互助”等旗号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广大群众从事网上投资一定谨防上当。
  二是勤劳致富是根本,传销暴富是骗人。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以“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东盟博览会”、“泛北部湾建设”、“国家特批民间融资试点”、“中国第四个经济特区”等名义,虚假宣传投资项目,拉大旗,做虎皮,并以高投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为诱饵,诱骗群众参加传销。
  三是认真区别真假直销,防止误入传销歧途。从事直销活动的企业需经过商务部批准并获得直销牌照,商务部网站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要警惕一些没有获得商务部批准直销的公司,假借直销名义,以销售商品为掩护,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可以获得丰厚团队计酬、多层计酬为噱头,拉拢从业人员从事传销活动。
  四是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要特别警惕一些传销组织瞄准高年龄、高学历和低年龄、低学历的人员作为发展对象,通过以虚假的招聘、实习、介绍工作名义,诱骗在校学生、未就业人员参与传销。
  五是要警惕和防范传销组织为逃避打击、推卸责任而怂恿、鼓动传销参与者聚众闹事、暴力抗法。
  六是如果发现疑似传销行为请及时向工商机关或公安机关咨询或举报。
  打传:直销企业要主动
  在打击传销活动中,直销企业也应积极站出来,参与到打传工作中来。青岛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直销起源、发展和传销产生演变的情况看,传销与直销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使很多人对直销行业产生了误解,严重损害了直销企业的声誉。所以,直销企业既要杜绝传销行为,防止企业发展偏离轨道,还要积极参与到打击传销工作中来,促进直销市场的规范发展,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夯实发展基础。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13年青岛市工商局共接到关于直销企业的投诉举报48起,是2012年投诉举报量的3倍,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个别直销企业在销售和培训过程中对产品的功效、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等进行虚假、夸大、引人误解或有歧义的宣传;二是个别直销企业在招募直销员过程中存在收取入门费或强迫购买资料、产品的现象;三是个别在青岛市未取得直销资格的直销企业,以专卖店、代理商的名义,涉嫌擅自开展直销业务。四是个别直销企业的经销商擅自招募、培训直销员;五是有些企业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上存在推诿扯皮、不积极、不及时的现象,造成消费者到相关部门反复申诉和投诉,影响恶劣。
  针对上述问题,青岛市工商局对部分直销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对少数问题较严重的企业也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企业总量不大,主要是从支持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重点采取了引导、规范的方式。这位负责人提醒直销企业对存在问题应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患于未然,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共同珍惜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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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直销要抓四件事
  青岛市工商局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直销企业开展经营活动需要狠抓四件事,从而做到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企业管理。各直销企业要深入开展经营行为自查自纠,对于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在日常经营中要加强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绝不触碰法律的底线。要公平竞争,有序经营,避免虚假宣传和恶意举报等行为;要严格按照要求招募、培训、管理直销员,杜绝招募相关法规中规定不得招募的人员为直销员的行为,青岛市工商局近期也将对直销企业违规招募直销员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在寒假期间招募在校学生从事直销的行为,一旦查处,严肃处理。要加强对经销商的培训、管理,杜绝出现经销商私自招募直销员、开展直销员培训的情况。
  二是确保产品质量。产品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一个企业无论采用什么样的销售手段,要想取得长远的发展,既要通过广告宣传增加知名度,更要有过硬的产品质量,从而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各直销企业一定要确保产品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断提高生产水平,用质量吸引消费者的关注,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增强直销员和经销商的经营信心,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保障消费者权益。要进一步完善换货和退货制度,倡导建立无障碍退换货绿色通道,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尤其现在春节临近,大量学生放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将迎来人员流动和群众消费的高峰,各直销企业更要时刻紧绷保障消费权益这根弦,要认真履行好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义务,面对消费的投诉建议,做到及时受理、妥善解决,用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
  四是积极参与打传宣传。直销企业既要杜绝传销行为,防止企业发展偏离轨道,还要积极参与到打击传销工作中来,促进直销市场的规范发展,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夯实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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