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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警方查获非法传销组织 发展会员1.7万余人

来源:华龙网编辑:2015-08-21阅读量:15326

  编者按:非法传销组织利用网络服务公司为依托,以推销公司网站的商业广告位为名,收取参与人现金,使其成为会员,采取拉人头交钱的方式发展公司会员。该组织被查获时已发展会员1.7万余人,涉及金额5000多万元。

  直销人网讯:近日,重庆九龙坡区公安分局通报,九龙坡警方查获一个利用网站进行非法传销的组织,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据悉,该组织发展会员1.7万余人,涉及金额5000多万元。
  今年3月,重庆市九龙坡警方在收到群众张先生报警,称自己经朋友介绍向某组织投入6000元钱,并发展两名亲戚朋友成为下线。现在该组织并没有兑现承诺,自己投进去的钱也回不来了,于是只好报警求助。
  经调查,民警发现报警人加入的是一个传销组织。该组织以设立在九龙坡区的晨星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办事处为依托,利用晨星网站和会员网站为宣传平台,以推销公司网站的商业广告位为名,在与参加人签订《晨星网网络服务合同》后收取参与人3000元现金,使其成为会员。采取拉人头交钱的手段发展公司会员,并将会员按照层级组成一定顺序,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将返利分为幸运奖、推广奖,拓展奖,培育奖。
  该网络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万元,注册的经营范围主要是网站服务,下设行政部、市场部、财务部、业务部、市场发展部等部门。可是,在该公司经营过程中并没有执行该运营范围,而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宣传,让参与者登陆自己的网站,并通过网站向新人讲解,应该如何加入公司成为公司员工,如何办理员工证。
  网站宣传称该公司主要是推广商业名片。每位新人投资3000元后,就能成为公司员工,可以推广20个商业广告位,并送一个网店,送公司原始股一份,每发展一名下线就能得到相应的收入,另会返还本金3000元和推广费3000元共计6000元。上市前,公司利润的60%分配给员工,上市后公司利润80%分配给员工。
  经侦查发现,湖北晨星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刘锦成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铜梁、合川、潼南、江津、涪陵、万州等14个区县成立办事处,在全国的江西、湖北、四川、江西、云南等省市成立分公司,积极从事以商信网为依托的传销活动,查明该组织已发展会员1.7万余人,涉及金额5000多万元。
  现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以被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赵某、朱某等被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案件赃款正在进一步追返中。
  如何才能防止被传销组织欺骗?警方就此发布安全提示,如果有以下形式的活动出现,您就要警惕了,因为它极有可能是传销活动:
  一是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名义,让人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
  二是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打着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申办体验馆、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三是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 “致富信息”或推销 “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四是以亲属、朋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合法直销”“消费联盟”“网络倍增”“加盟连锁”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五是以互联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
  警方分析,有以下特征的肯定是传销行为:一是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二是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三是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警方提醒,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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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警方 查获 网络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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