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微商传销内幕大揭秘 手段温和迷惑性强

来源: 深圳市打传规直宣传平台编辑:2015-12-03阅读量:12308

  直销人网讯:目前微商的乱象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在2013年,就有人对大量所谓泰国化妆品通过微商途径涌入国内市场的现象表示怀疑。许多我们听都没有听过的牌子,通过微商轻易就卖出了几十万片面膜或者上万份功效诡异、成分可疑的××蜜/霜。
  网络上也充斥着女大学生通过微商月入十万的吸引眼球的消息。而造成这些乱象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传销”。
  提起传销,许多人脑中就会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一群人挤在狭小的屋子里,大声地呼喊着“我要发财,科学致富”的口号。这也是作家慕容雪村在他的《慕容雪村卧底传销23天》专题报道中所描绘的景象。
  但是微商传销和这类传统传销的手段并不相同,一切活动围绕着微信或者QQ展开,上线与下线之间甚至根本没有见过面。犯罪的手段随着科技的进步而进化,这简直让人感觉有点罗曼蒂克,但其中所蕴含的危险却没有丝毫减少。利刃随鲜花一同被递向胸口,巨大的陷阱被隐藏在深雪下。
  传销,又称层压式销售,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特别明确的定义,简单来说,不以商品而以发展下线作为盈利模式的商业都可以视为传销,判断传销行为是否成立的重要标志就在于其是否具有金字塔式的人员组织结构。许多人认为传销组织简直就是一个笑话,自己一定不会上当受骗;但当自己身处骗局之中时,却又往往一点也没有察觉。
  传销组织监禁成员,每日演讲、上课的行为在普通人眼中往往显得荒唐而可笑,但实际上,这是一套古老却行之有效的洗脑办法。枯燥的生活、每日重复的行动会使人的意志力变得薄弱,虚幻的目标会逐渐侵蚀人的心灵,使人模糊现实与幻想的界限。


  然而,微商传销往往不会采用这样的方法,他们的手段更加温和,甚至连发起者本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进行传销的情况都时有发生。在腾讯此次所列举的两件典型案例中,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的这个案例我们还可以很轻易地看出其传销模式的本质,“裂变式发展分销商”、上线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收益的游戏规则也谈不上新鲜。
  但腾讯提供的第二个案例“以许诺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的迷惑性就大得多了,拉用户入会以获得商家的现金抵用券,如果想获得“VIP服务”再额外交钱,VIP用户享有更多的特权(或分成)。这样的行为可以很轻易地被伪装成正常商家的营销活动,令用户不易察觉,在迷迷糊糊中就掏了钱,还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微商传销 VS 普通传销
  目前看来,微商传销与普通传销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迷惑性更强,可能被包装成正常的商家营销手段,例如会员优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现等等。同时,这些商家通常真的有商品,但商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类似化妆品、服装和玉石首饰这类商品,价格弹性大,普通用户往往很难判断其是否为正品。
  2.单个用户受骗金额小,传统传销的入会金额往往在3500元到10000元之间,而微商传销的入门金额往往小得多,只有几十到几百元,即便用户发现被骗,往往也懒得报警,最多向腾讯举报这些商家而已。
  3.受骗人数总体数量巨大,每次骗取的金额虽然变小了,但得益于微信庞大的用户基数,以及朋友圈信息传播的快速,实际的案值往往不逊色于过去的传销案件。
  4.作案成本更低,不需要培训下线,不需要活动场地,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可以开始作案。即便被举报,也往往难以得到应有的惩罚,换个ID就可以再次上线。
  相同点则有:
  1.同样利用亲人、朋友关系为商家的信用进行背书,被诱骗的往往是熟悉的人,即杀熟。
  2.同样宣扬不劳而获,往往打出轻松赚钱的噱头,引诱意志力薄弱、贪慕虚荣的人入套。
  3.没有正经的商品,或者商品价格异常,远高于市价、远低于市价都有可能。通常情况下,由于化妆品、服装或者玉石首饰的价格弹性较大,普通用户往往难于判断其价格真伪。
  4.热衷于谈论理论与概念而非实际的经营状况。理论与概念可以编得天衣无缝,看起来毫无破绽,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没听过这些理论与概念的人也不是傻子。

  案例:
  河北微商严女士介绍说,她之前通过同学的朋友加入微商行列。那位朋友最开始在朋友圈发了一个面膜产品,这个产品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就问那位朋友。那位朋友说现在城里特别流行,而且用得特别好,一盒是六片,市场价198元,从她们这儿拿货比较便宜。这位微商卖家陆陆续续在朋友圈发她当天的收入截图,使得严女士越来越心动。
  一份工作,做好了可以月入10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而投入只要几千元,坐在家里就能创业,这样的工作您想干吗?这样强烈的诱惑和眼球刺激让很多暂时无业或想要创业的人怦然心动,河北的严女士(化名)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所谓的创业机会,就是现在非常流行的、听起来也非常时尚的工种—微商。
  朋友圈炫富,让人心动
  河北微商严女士介绍说,她之前通过同学的朋友加入微商行列。那位朋友最开始在朋友圈发了一个面膜产品,这个产品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就问那位朋友。那位朋友说现在城里特别流行,而且用得特别好,一盒是六片,市场价198元,从她们这儿拿货比较便宜。这位微商卖家陆陆续续在朋友圈发她当天的收入截图,使得严女士越来越心动。
  记者问:“收入多少钱?”
  严女士说:“588元的,198元的,特别地多。她还有一个最小的订单是138元的,还看到有两个1100元的订单。有一次我看她还发了一个6000多元的。她的生活内容相当丰富,每天发闺女的图片,然后是面膜的图片,带孩子去兜风,特别逍遥自在。她说同行赚上万的就是最少的,还说有半年以后就买保时捷车的。她给我发了一张车的图片,说是浙江的一个微商,做了不到半年买了车。”
  在这位卖家勾画的美好创业蓝图面前,严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加入了这个创业队伍。
  别人“盆满钵满”,自己反而赔钱
  面膜当时的价钱是120元一盒,上线称必须十盒以上才能发货。一盒是六片,198元能卖出去就能赚78元,十盒的话一天的收入就是780。想到自己的供货商一个月能卖四五万元,严女士的信心很足。面膜女人都喜欢用,销量肯定差不了,但结果却出乎她的意料。
  严女士拿了6000块钱的货,由于这种面膜没有名气,而且价格比普通面膜还贵一些,尽管严女士把微信里所有认识的人都推销了一遍,但还是没什么销量。她算了笔账,两个月卖出去10多盒面膜,扣除打折因素,每盒赚50元左右,最后她两个月的纯利润只有六七百块钱,时间精力都搭进去不说,算上没卖出去的货,还赔了将近两千。
  真相大白:靠造假炫富发展下线
  严女士的上线随后跟她道出了其中的玄机:真正赚钱的不是靠零售,而是靠发展下级代理商,而手段,就是造假和炫富!
  严女士说:“她教我用支付宝发赚钱的截图。她说你不这样发出去的话,你朋友圈不知道你在赚钱,他们也不会从你那儿拿货。刚开始不要说金额太大,这样的话没人相信。一开始发几十块钱的,然后几百块钱的,然后就是上千的。从低层做起,让朋友圈看你越做越好,这样的话他们会从你这儿拿货,相信你这个产品。”
  同时,上级代理还教她,订单也是可以造假的。通过这个“订单生成器”软件,你一天说自己发了多少快递订单都可以。
  最终,严女士的表妹被成功发展为她的第一个下线,但她越来越痛恨这种骗人害人的赚钱伎俩,最后决定放弃。严女士说:“她说你下面发展底下的销售人员,你再让他们去发展人,就是这样。我不想再发展下线了,我感觉这样的话违背良心。我不适合说这个谎,你撒一个谎就需要很多的谎去圆,很累。”

  案例:
  “亚洲催眠大师”因组织领导传销获刑
  交59800元代理费,每天只要转发微信营销课程,拉更多人来听课,就能月入百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开上劳斯莱斯。前不久,这个微信传销模式的始作俑者、所谓的“亚洲催眠大师”陈志华,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这也是国内发现的首例微信传销案。
  被告陈志华只有中专学历,却自称“亚洲催眠大师”开门授课。陈志华打着“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的口号,以手机微信为平台,陆续在上海、杭州、广州、北京、长沙、南京等十余个城市组织非法传销。陈志华把这种传销伪装成微信营销、免费授课的形式,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和以假乱真的表演,吸引了众多拥趸。从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的15个月内,累计有329人共交了4615364元给陈志华。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志华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10万。
  调查 部分微信营销形似传销
  其实,微商一直以来就被各种争议所包围,营销方式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监管,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的这几种情况,虽然和传统的传销不尽相同,但怎么看都有点传销的影子。
  微信中疑似传销的营销模式普遍采用分级代理制度:
  1.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
  2.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
  3.成为代理后,就可以发展次级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每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左浩介绍说:“判断是正常的经营、正常的朋友代购还是传销,要素之一就是它的盈利模式是不是靠发展下线、发展人头,或者说是不是我们所说的一种金字塔型的盈利模式。”
  注:任何时代都会有骗子,都会有期望不劳而获的人。网络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信息的不对称,让一些拙劣的骗子砸掉了饭碗。但人类的贪欲永无止境,所以总会有新的骗局与被骗的人。这和智商无关,只是心术不正。
- END -
微商 内幕 揭秘

特别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包含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都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如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0898-6666606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