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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出台整治“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编辑:2016-01-25阅读量:13527

  直销人网讯:火爆了好几年的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借贷平台,2016年恐怕日子不好过。因为,“互联网金融”在中央层面的会议上又被连续提及了,不过这次不是表扬,而是提示风险。

  1、“互联网金融”被连续点名

  在1月22日于北京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表示,金融安全事关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当前,一些网络借贷平台存在较大风险。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对民间融资借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提高对金融风险发现、预警能力。
  一天后,在1月23日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在讲话时表示,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证券期货、地下钱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继续深化“猎狐”行动,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
  看看,一连两天,在重要的会议上都被点名,由此可见中央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重视。事实上,在更早之前就从发布的会议公报中看出了中央今年对金融风险的重视。
  2015年12月21日晚公布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提到,“要加强全方位监管,规范各类融资行为,抓紧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而2015年12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也提到,要“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相比年前的提法,最近这两天的会议中,则是细化了监管的范畴:“互联网金融”、“网贷”,其中释放的信号已非常明显。

  2、P2P、融担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暴增近50%

  互联网金融和网贷在过去一年取得了爆发式增长,但其面临的问题也不少。
  先看一个数据:2015年P2P、融资担保等领域非法集资犯罪较去年上升48.8%。
  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就表示,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业快速发展,在降低交易成本、激活民间投资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同时,一些网络借贷平台存在较大风险。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借贷、网上理财等名义,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此前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利用互联网金融、P2P的方式来进行诈骗的非常多,主要是行业没有监管,而且门槛极低,注册一个网站,购买一个模板,骗完了一批人就走,而且互联网上还毫无痕迹。
  此前每经小编就接触过好几个类似的案例,平台一出事就再也找不到人,网站打不开,连办公地址都无法找到,投资人常常投诉无门。这也让P2P行业的从业人员非常郁闷,行业准入门槛太低,带坏了整个行业的名声。
  比如最近被警方立案的深圳“融资城”等都是带有互联网金融概念的平台,而且这些平台还有非常多投资人的资金还未收回。
  “互联网金融行业确实需要严格整顿了,行业太混乱反而会给整个行业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业内人士表示。

  3、整治行动已经开始

  事实上,此前一段时间,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整顿活动已经开始。
  2015年,北京、上海、广东等地都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的专项整治行动,很多还未暴露问题的P2P网贷都被调查。比如深圳地区去年多个较大规模的P2P平台被调查,引起行业的广泛关注。
  1月初,深圳、上海、北京等地相继曝出暂停互联网金融或者有“金融”、“投资”等字眼公司的注册,而深圳等地还相继出台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的规定。
  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认为,从上面释放的信号来看,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风声”已经很紧了。以前更多的是出了问题才会查,但是现在主动出击检查的情况可能会越来越多。“可能我们看到的很多表面还在正常经营的平台,相关部门也会去调查了解,这在以后可能会成为常态。”
  锐衡资产联合创始人洪自华则认为,有的平台可能已经出现了问题,但是由于平台不透明,仍然在不断地滚动,如果不主动戳破,这个泡沫可能会越来越大,造成的影响也越大,而如果经侦等机构提前戳破这个泡沫,则可能不会造成那么大的损失。
  “2016年,合规将会是行业主旋律。”朱明春认为。

  4、附录:这些非法集资,你身边有没有?


  实际上,非法集资远不止以P2P或互联网金融的名义出现,可以说它在不同的时代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根据《南方法制报》报道,从广东省公安机关近期破获的案件来看,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形式:
  ▌1.在市区重点部位派发传单,通过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特别是游说中老年群体到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等为由,以投资保健品、粮油食品等项目,与投资者签订《资产担保借款合同》等,许诺20%~30%的高额年化收益进行非法集资。
  ▌2.利用在区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宣称为境外实力雄厚集团在境内的分支机构,编造吸引人的投资增值项目,许诺高额年化收益,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投资连锁酒店,将酒店经营收益权承包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投资额获取酒店收益分配权,合作承包期内可获得投资金额20%以上年利润预期收益,分期退还本息,进行非法集资。
  ▌4.利用O2O(线上、线下一体化)互联网创新项目,声称将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商店中,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以经营进口商品获得高增长为契机,引诱群众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公司投资人及网站会员,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5.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标的为自身融资,投资者的资金直接进入不法分子的私人账户,募集的资金用于不法分子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或以高额利息放贷赚取利差。
  ▌6.开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称该公司经营项目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以该项目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拨款为幌子,对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实施非法集资。
  ▌7.假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成功人士的身份,以帮客户开展银行验资、打资金流水、办理信贷“过桥”等银行业务为借口,承诺支付高额利息,进行非法集资。
  此外,近期一些假借民间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方式的金融活动也非常盛行,相关监管机构多次警示风险。比如近期多部委警示的以“金融互助”为名的行为,其常见的的名目就有:“XX 金融互助社区”、“XX 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财”、“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资”、“XX互助社区”、“XX财富互助平台”等。

  5、非法集资如何防范?

  按照此前相关部门的总结,非法集资通常的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友情诱骗等。
  相应地,对于投资人来说,首先就是要能够扛得住高额回报率的诱惑,要了解产品具体是什么样的形式和模式,很多收益很高的产品可能存在一定的陷阱。
  此外,要对你投资的企业有初步的了解,比如公司的具体资料等,除了网站信息以外,还需要查询该公司的注册资料,企业的注册信息都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 http://gsxt.hnaic.gov.cn/notice/)。
  另外,投资人还可以通过相关的政府网站来查询资质,比如银行、保险、基金、信托等行业,都有相应的监管机构,可以去查这些公司是否有被监管部门批准设立。
  有些公司有完善的注册资料,但仍然要小心,毕竟很多地方的注册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对于所投资的企业最好是上门查看是否有在其公示的地方办公,尤其是投资金额比较大的时候。
  当然,有些企业各种注册资料齐全,办公地址也在非常高大上的地方,装修富丽堂皇,但也有可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就需要投资者擦亮眼睛,对于不了解和不熟悉的行业要多咨询专家和业内人士,多方面了解资料,谨慎投资,不要盲目追求高息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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