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晚报编辑:2016-02-14阅读量:8260
直销人网讯:究竟哪些网购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国家工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范围。同时,电视、电话、邮购购物也参照本指引执行。公众可在3月5日前登录工商总局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增设4类商品不宜退货
包括:拆封后因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原因不宜退货的商品,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贴身用品等;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包括产生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包括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特价清仓商品,包括即将到保质期的商品、包装破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等。
“商品完好”有标准
同时《指引》根据不同行业经营特点和不同类别商品特性,明确了“商品不完好”的判定标准,即导致商品产生明显的价值贬损,视为商品不完好。比如: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品受损、污渍、变形,洗涤过,或者有明显的使用痕迹;手机、电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撕毁、涂改防伪标识、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或者有明显的使用痕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母婴用品、办公耗材、汽车耗材类商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
不得作为新品再次销售
特别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包含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都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如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0898-6666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