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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师:想人家尊重自己,就必须从我自己尊重自己做起

来源:网络转载编辑:2016-11-08阅读量:7951

弘一大师:想人家尊重自己,就必须从我自己尊重自己做起

  “尊”是尊重,“自尊”就是自己尊重自己,可是人都喜欢人家尊重我,而不知我自己尊重自己;不知道要想人家尊重自己,就必须从我自己尊重自己做起。怎样尊重自己呢?就是自己时时想着:我当做一个伟大的人,做一个了不起的人。比如我们想做一位清净的高僧吧,就拿高僧传来读,看他们怎样行,我也怎样行,所谓:“彼既丈夫我亦尔。”又比方我想将来做一位大菩萨,那就当依经中所载的菩萨行,随力而去。这就是自尊。但自尊与贡高不同;贡高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胡乱行为;自尊是自己增进自己的德业,其中并没有一丝一毫看不起人的意思。
  诸位万万不可以为自己是一个小孩子,是一个小和尚,一切不妨随便些,也不可说我是一个平常的出家人,哪里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萨。凡是全在自己做去,能有高尚的志向,没有做不到的。
  诸位如果作这样想:我是不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萨的,那做事就随随便便,甚至自暴自弃,走到堕落的路上去了,那不是很危险的么?诸位应当知道:年纪虽然小,志气却不可不高啊!
  我还有一句话,要向大家说,我们现在依佛出家,所处的地位是非常尊贵的,就以剃发、披袈裟的形式而论,也是人天师表,国王和诸天人来礼拜,我们都可端坐而受。你们知道这道理么?自今以后,就当尊重自己,万万不可随便了。(丙子正月开学日在南普陀寺教养正院开示节选)
  【法师简介】弘一大师,俗名李叔同,在家时是民国时期著名音乐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戏剧活动家,是中国话剧的开拓者之一。从日本留学归国后,先后担任过教师、编辑之职,后剃度为僧,法名演音,号弘一,晚号晚晴老人,后被人尊称为弘一大师。弘一大师对佛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他对律宗的研究与弘扬上。大师出家后为振兴律学,不畏艰难,深入律藏,著书说法,实践躬行,著作《四分律比丘戎相表记》及晚年所撰的《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篇》等,合为近现代佛教律学研究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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