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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工商局对在营直销企业首次实行分类监管

来源:营口日报编辑:2017-07-07阅读量:11061

  直销人网讯:日前,记者在营口市工商局召开的在营直销企业分类管理暨直销监管系统实施工作会议上获悉,营口市通过搭建监管平台服务企业,首次对直销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将“放管服”落到实处。入驻营口地区的直销企业外事经理、企业代表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营口工商局对在营直销企业首次实行分类监管


  今年是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年,营口市工商局结合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思路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要求,对直销监管工作进行了大胆尝试,会议首推《在营直销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和“营口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频道”,就是通过搭建监管平台进一步服务企业,将“放管服”落到实处。市工商局鼓励企业深刻领会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质,加强行业自律,通过加强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和直销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会上,营口市工商局就《在营直销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和“营口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频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培训,并现场解答了企业代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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