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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加强宣传群防群治共创“无传销城市”

来源:工商总局编辑:2017-10-12阅读量:10792

海南省加强宣传群防群治共创“无传销城市”


  近年来,海南省将创建“无传销城市”列入省、市、县、区等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工商系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滋生蔓延,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强化责任落实,狠抓打击传销工作。长期以来,海南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全省综治(平安建设)总体工作目标。今年年初,省政法委书记与各市县主要领导、省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签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印发《海南省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明确年终进行考核验收,把开展打击传销和综治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海南省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工商与综治、公安部门紧密配合,不定期碰头,研究态势,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排查,深挖溯源,一查到底。

  处置及时有力,打击传销高压态势不减。全省各级工商、公安部门认真做好传销举报的办理工作,在打击传销行动中,结合日常掌握的线索和情况,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去年,海南省工商局接到12315投诉平台关于海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后,严密监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海南省以省综治办为牵头单位,将省维稳办、省公安厅等责任部门纳入打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和打传工作方案要求,多方联动开展工作。综治部门将打传工作纳入综治考核“一票否决”内容。省打传办积极衔接协调,督促制定工作措施,加强与各市县的日常联系,不断探索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市县(社区)”工作的规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打击传销监管责任体系。

  广泛采取宣传形式,教育引导深入人心。海南省工商局及时将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资料和图示印发给各市县工商局。海口市工商局作为宣传活动的重点区域,制作3万份宣传品,组织力量深入居委会(村委会)、流动人口居住密集的小区和大中专院校开展宣传。

  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社区创建工作。海南省将创建“无传销市县(社区)”活动重点放在海口市的各社区,将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与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结合起来,在各社区推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发放一封公开信、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构建一个监管网)。其他市县以防范宣传教育为主,把打击整治传销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

  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坚决防止传销反弹。海南省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组织综治、公安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行动,先后3次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传销专项行动,以城乡接合部、涉传频发场所等区域为监管重点,特别集中力量严密监视以“和谐商务理财投资”“网络直销”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动向,通过排查,严厉打击各种类型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对定性的传销案件,海南省工商局与联席单位协调配合,深挖传销源头、传销组织、传销头目。

  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提升打传水平。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海南省工商局与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等部门积极沟通,制定创建“无传销市县(社区)”活动方案和创建活动考评办法,积极筹备开展创建“无传销市县(社区)”活动工作。2016年年底,全省1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全部实现“无传销市县(社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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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加强 无传销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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