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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微信牵出“7·10”传销大案

来源:涟水县公安局编辑:2018-10-25阅读量:42506

案情简介

  7月5日22时,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公安局闸口水上派出所值班民警收到“我在等你”陌生用户名要求加好友的验证信息和该用户发的“我被骗到传销组织了,快救救我”的信息。

一条微信牵出“7·10”传销大案


  民警通过微信交流,获知对方与他人被传销组织骗到一居民楼5层的一间房间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数日。

  经查,4月份以来,甘某武、田某政等人打着谈对象、合伙做生意的幌子,将被害人连某等多人骗至涟水“寝室”,以与“天津天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为名,要求受害人交2800元购买产品以获得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业务员、业务代表、业务主任、业务经理、业务总管),进行洗脑诱惑。

  该团伙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受害人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犯罪嫌疑人以殴打、辱骂、恐吓、没收通信工具、不让出门等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持续时间从数日至两个多月不等。

  涟水县公安局启动预案,综合运用数字化、信息化、合成化等现代侦查手段,成功侦破这起涉及湖南、河南、安徽、四川、广西等省区的暴力传销犯罪团伙案件,先后在县城区、城乡接合部捣毁传销窝点4处,打掉传销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逮捕19人,取保候审32人,解救参与人员37人,有力打击了传销犯罪活动。

侦办心得

  1.做好顶层设计与指导,是成功破案的核心环节。

  “7·10”传销案件的成功侦破,得益于涟水县公安局党委和淮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主导和精心设计。民警对一则求助警情“用心”,牵出传销系列案件,进而揭开黑幕。在警情的“完结处置”陷入僵局时,涟水县公安局通过“大数据”,对涉案人员的地域分布、聚合的合理性、活动轨迹分析研判。此后,涟水县公安局明确战斗小组战略目标和三个“十天”侦查计划,创新提出通过“非法拘禁犯罪”的“点”取得案件铁证,攻破“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垒”的“串点攻垒战法”。

  案件成功收网,得益于靠前指挥。根据审查初步情况,在局长、分管经侦负责人组织并参战下,公安机关连续捣毁传销窝点3个。在案件侦查中,局长、分管经侦负责人每天晚上7时召开战斗小组组长碰头会,列出侦查清单,明确责任要求。从收网方案、收网时间和组织实施到案件审讯与突破,县局、支队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正是这样的引领与指挥,才坚定了专案组民警的破案决心和必胜信心。

  2.强化证据搜集与运用,是成功破案的关键因素。

  涟水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对证据及时搜集和适时运用,将现场传销窝点中的记录本、讲课文件、资料等扣押,收集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手机通话记录、约谈视频记录、微信记录等证据,并予以分析固定,有效突破案情。

  3.注重科技手段运用与发挥,是成功破案的基础要素。

  涟水县公安局注重科技手段应用,将“7·10”传销案件侦查中的合成作战思维、“簿记式”导侦原理运用、集群战役“三统一”原则落地,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对犯罪嫌疑人身份核查、“进账”线性比对、资金流分析、手机通话信息、微信网聊解密,为破案奠定基础。

  4.团队精神与协作,是成功破案的根本所在。

  团队协作是本案在短期内成功突破的根本原因。在案件初查时,控监组、数据分析组、研判组、外调组分工配合;收网端窝中,指挥组、信息组、追捕组、捣点组、清查组、鉴定组紧密协作;在案件侦查时,材料组、审查组、调证组、协调组统筹安排;在侦查手段应用和研判中,刑侦、经侦、技侦、网侦合成作战,有效保障了侦查任务的完成。涟水县公安局与检察机关协作,在侦查中注重效率优先与快捷,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给予案件事实认定和取证规则要求的指导,为专案组快速厘清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和层级架构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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