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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24名“传销老总”受审,违法所得1240余万元

来源:防城法院编辑:2019-06-21阅读量:33125

防城港24名“传销老总”受审,违法所得1240余万元  


  6月18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大型传销案件,24名“传销老总”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出庭受审,该院副院长林元喜亲自担任审判长主审案件。

防城港24名“传销老总”受审,违法所得124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汤某某等24人,于2012年至2015年先后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后,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广西北部湾建设发展和国家项目建设发展需要资金为幌子,编造谎言,骗使参加者交纳申购费7万元购买21份虚拟“份额”而成为该组织的新成员,而后以“五级三晋制”的运作模式和“三大奖金”的资金分配形式,不断激励伞下传销成员积极发展下线,进而实现其从中提成获取非法利益之目的。经过伞下人员的滚动式发展,该传销团伙已形成一个庞大的组织体系,组成的层级超过三层,汤某某等24人均晋升为老总级别人员。期间,新成员所缴纳的申购款除小部分用于发展下线人员的提成外,其余均由作为老总级别的汤某某等24人瓜分,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240余万元。

防城港24名“传销老总”受审,违法所得1240余万元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机关认为,汤某某等24名被告人以“资本运作”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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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从当天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才闭庭,24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因涉案人数多、涉及犯罪事实复杂,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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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防城港市因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迅猛,传销组织利用这一机会,打着“资本运作”“1040工程”等旗号,欺骗众多人员“加盟”,开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还破坏社会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是危害社会的“毒瘤”,不少群众深受其害。防城区法院将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犯罪,为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经济社会秩序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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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 传销 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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