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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里套路深!借18万竟要还70余万 诈骗团伙被抓捕

来源:新民晚报编辑:2019-09-25阅读量:25445

  向小额贷款公司借钱,签下借条后立马赶到银行,把收到的借款提现还给对方,换来一句“已归还”的口头协议。日前,徐汇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被害人还了钱还要还钱,还不上就遭到各种威胁,甚至被告上法庭。

“套路贷”里套路深!借18万竟要还70余万 诈骗团伙被抓捕

  
图说:民警到嫌疑人的暂住地实施抓捕。徐汇警方供图(下同)

  7月4日,市民薛小姐来到徐汇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报案,2015年底因急需用钱,她通过朋友介绍,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钱,前前后后累计借了18万余元,而借条却签了70万余元。最终,无力偿还高额债务,遭到该公司员工郑某、李某等人各种手段的催讨不堪其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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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民警对嫌疑人暂住地进行搜查。

  接报后,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民警通过大量走访排摸,发现公司负责人高某、方某等人的银行账户资金流动存在异常,员工郑某、李某、祝某等人在催讨债务的过程中,采取了非法手段对被害人威胁。据此判断,该贷款公司涉嫌重大违法犯罪。7月30日,在充分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后,对上述多人实施了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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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嫌疑人被传唤至派出所。

  到案后,嫌疑人郑某、李某等人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借贷过程中,高某、方某负责出资与被害人签订借条,又以帮助公司“走账”等模糊不清的借口,由郑某等人陪同被害人到银行提现将钱取回,再达成口头协议“不必归还”。而实际则根据借条明细,在欠款到期后催讨,并以借条为据起诉被害人,以达到迫使被害人偿还虚高债务的目的。

  警方提醒市民,资金借贷应选择正规途径,切不可心急而落入一些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涉及金钱借贷时不能亲信口头承诺等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协议,签订借款协议时应看清,并充分理解条款含义。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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