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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某伟等恶势力集团暴力传销案宣判

来源:西安日报编辑:2019-11-07阅读量:40098

  11月5日,灞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付某伟等为首的11人恶势力集团暴力传销案。11名成员均构成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17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付某伟等恶势力集团暴力传销案宣判 11名成员均构成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获刑

      采取恐吓、殴打等手段抢劫他人钱财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付某伟、李某学、李某林等多人,在3人领导、组织下,通过电信网络以招聘、恋爱等为名,将多名被害人从外省市诱骗至灞桥区汪新寨村、张一村、东小寨村租住的民房内,采取恐吓、殴打、搜身、非法拘禁等手段,抢劫被害人随身现金、手机、银行卡等物品,逼迫被害人说出手机微信或银行卡密码,向亲友索要转款以及使用被害人手机网上贷款后,取出被害人银行账户内钱款。
  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显示,这伙人行为恶劣、不择手段。2018年3月12日,成员阮某斌以招工名义,将女受害人杜某某骗至西安。在一处民房内,阮某斌等人把她按倒在地,李某林对她拳打脚踢、扇耳光、揪头发、往身上泼水,甚至威胁要让人将其强奸。之后,杜某某身上800元现金、两部手机、银行卡、价值3500元的金项链等物被抢走。李某林等人继续逼迫杜某某向家人和朋友要钱,杜某某共损失22800元。在被拘禁两个多月后,她被押送到西安火车站送走。该组织还威胁杜某某,说她的家庭住址、父母电话都被掌握,如果报警全家没有好下场。
  2017年2月19日,孙某被女网友从江苏骗至灞桥区一处民房,准备转身离开时,屋内六七名陌生人将他摁倒在地一阵殴打。银行卡、两部手机、随身携带现金被搜走后,孙某被拘禁在一个房间内,包括现金、微信零钱、银行存款在内,共计损失19800元。2017年2月22日晚,孙某被送至西安火车站。被拘禁期间,孙某父亲患脑血栓住院急用钱,最终去世。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灞桥警方对该集团成员实施跨省抓捕,11名成员先后落网。

付某伟等恶势力集团暴力传销案宣判 11名成员均构成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获刑


  3名主犯均获16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年8月28日,灞桥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11月5日,灞桥区法院进行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该团伙成员长期多次作案,形成以付某伟、李某学、李某林为首要分子,阮某斌、路某男、黄某雄等为骨干成员,成员基本固定、层级严格、分工合作、作案手段成套的恶势力集团。该集团专门以外省市被害人为作案对象,非法拘禁、抢劫18人,抢劫数额累计327638元,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严重危害电信网络秩序和群众的网络安全感,造成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各成员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非法拘禁罪。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付某伟有期徒刑十七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被告人李某学有期徒刑十六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被告人李某林有期徒刑十六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付某伟等恶势力集团暴力传销案宣判 11名成员均构成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获刑


  其他8名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至2万元不等,个别成员还被剥夺政治权利2年或1年。扣押在案的被害人手机、电脑等物品由扣押机关发还被害人。扣押在案的被告人29500元现金、被告人银行账户内的53527元存款,以及白色本田缤智轿车一辆予以追缴,扣押之款及所扣押车辆依法变现之款,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被告人违法所得的人民币327638元,扣除上述所列之款后,其余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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