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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创新打击传销信用治理工作

来源:打传宣传联盟编辑:2020-09-07阅读量:25494

  今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创新打击传销信用治理,依法严格实施联合惩戒,较好解决了传销东打西逃、遣而不散、打而难绝的问题。

  强化组织领导

  南京市成立市长任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公安和市场监管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打击传销信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将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40个部门(单位)列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打击传销信用治理工作落实。

  夯实法治基础

  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社会信用法,今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对组织策划传销活动或者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刑事、行政处罚信息,明确列为自然人失信信息,区分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主体,实施分类惩戒,为打击传销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明确惩戒措施

  对一般失信主体,南京市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参加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降低信用等级,限制申请政府补贴、政策支持事项和参加表彰奖励等措施。对严重失信主体,限制其进入相关市场和相关行业、购买不动产等,限制乘坐飞机、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

  健全运行机制

  南京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发展改革委、中级人民法院、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和大数据管理局,研究明确打击传销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平台、互通和公示等管理要求,细化惩戒方式和查询、修复、更正和联合惩戒等应用流程,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打击传销信用联合惩戒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实施联合惩戒

  南京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2019年以来传销犯罪、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成库,对693条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分别推送并落实失信期内联合惩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数据库导入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失信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及办理相关业务时,仅可通过人工受理方式开展,并按规定的最长时限办理。市信息中心将数据库归集到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平台,失信人申请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扶持、科研管理、公职人员招录任用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信用证明时,准确反映其失信记录,限制进入相关行业。市市场监管局将数据库导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限制失信人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通过打击传销信用治理,引导诚信风尚,营造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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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传销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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