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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3481万余元!这个“传销型”养老诈骗团伙在厦门被判

来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编辑:ya2022-07-18阅读量:8884





       2017年10月以来,被告人陈某令等人相继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亚元交易平台”。在无实际经营情况下,利用微信群宣传所谓“亚元”项目,以高回报为饵诱骗民众投资。要求投资者缴费加入会员,按照加入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2018年2月,“亚元交易平台”非法传销组织被警方查获并关闭后,被告人陈某令仍冒用该平台名义,沿用其非法传销模式大量发展会员,非法募集资金1400万余元,可查明参与人达1400余人。




       2019年3月,被告人张某军结识被告人陈某令后,为利用陈某令的“亚元”平台销售、推广虚假数字货币卡,加入陈某令的“亚元”团队,宣传、推广“亚元”,其后伙同陈某令等人通过该平台销售虚假数字货币卡。



       同年10月,张某军又与吴某强商议,虚构所谓“中国梦卡+银币”的收藏品,并与陈某令商定,利用陈某令的“亚元”平台向社会宣传、推广该虚假收藏品。


       截至案发,陈某令及其下属团队长通过“亚元”平台利用该虚假收藏品非法募集资金2050万余元。可查明身份的参与人数达三千余人。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亚元”项目,通过组建非法传销组织向社会非法集资1431万余元;陈某令还伙同被告人张某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中国梦卡+银币”收藏品项目,利用组建的非法传销组织向社会非法集资2050万余元,陈某令、张某军集资诈骗的数额巨大,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丑某、袁某珠、王某凤、陈某令、张某军、林某梨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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