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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众街道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来源:中山市场监管编辑:云同德2023-12-01阅读量:4535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部署,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民众街道打传办近日开展2023年冬季打击传销统一行动。市市场监管局民众分局联合民众公安分局、宣传办、综治办、公服办、综合行政执法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等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重点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辖区酒店、出租屋、民众公园等场所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场所内是否存在疑似传销组织团队,详细询问酒店、出租屋负责人(管理员)是否存在多人同住的情况,同时派发打击传销宣传资料,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发现线索及时举报。经检查,暂未发现辖区有传销行为。


 


强化宣传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群众风险识别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民众分局还通过设置宣传服务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宣传传销骗术手段及打击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揭露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和欺骗性。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对市民提出的关于传销和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提醒广大市民在看到“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时要擦亮眼睛,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做到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做守法诚信公民。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


 


下一步,民众街道将持续做好打击传销和防范非法集资、网络诈骗工作,加大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宣传力度,强化网络传销执法检查,坚决遏制传销行为,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强群众守法诚信意识。

法律小课堂

《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组织策划传销的,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参加传销的,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出租房屋等便利条件的,均应受到处罚。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规定了对传销组织者和领导者的认定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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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 宣传 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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