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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9年罚50万元!警惕这种新型传销骗局

来源: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编辑:云同德2024-03-08阅读量:5710

近年来,传销以更加隐匿的方式变种出现,令人难以辨别、防不胜防。

2016年至2019年期间,某国际集团相继推出国际平台电子股“福气单位”、VV农场平台电子股“稻米”和虚拟币“SBC币”,鼓吹该平台内的电子股只涨不跌,投资必能获得高额回报,打着理财赚钱的幌子吸收会员投资。加入者必须经该平台的会员推荐,并购买一定金额的“理财产品”作为入门费,才能成为会员。新会员被推荐入会后,老会员可享6%至15%不等的提成,下线越多,投资金额越大,与之对应的会员级别的提成也水涨船高。

2016年,王某经人推荐成为该传销平台会员,并在阳江地区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182人,形成层级10层,收取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资金9445多万元。

江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引诱参加者购买理财产品,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组织内形成若干层级的上下线人际网络,以参加者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依据计酬或者返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遂依法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阳江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日益活跃,传销也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变相出现,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编造各种投资名目,或许以高息、或许以投资入股、或许以高薪职位、或许以发展下线获提成等等。犯罪分子主要通过“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手段进行传销,其经营的所谓产品只是象征性的“道具”。法官在此提醒,当前一些线上传销鼓动性很强,且传销骗局也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手段也更为多样,可谓是“骗你没商量”。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些让你交钱再赚钱、“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切勿参与。要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共同抵制、防范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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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传销骗局 打击传销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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