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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立法积极意义 企业当诚信应对

来源:王义编辑:2005-08-25阅读量:8341

    直销从上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应该说这是一种国际流行的销售模式,全世界已经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从整个运作机理上,没有什么可厚非的。但是,在中国的运作过程中,确实有一些人利用这样一种销售模式从事一些不法行为,所以导致直销行业在公众中的整体形象不高。

  

      在我看来,直销立法起码具有以下三方面的重要意义。首先,对相关理论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其次,我国直销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在地下状态运作,直销立法以后,他们可以合法进行申报,从地下转为地上。再次,对直销员而言,提供了判断标准,哪些是正当直销,哪些是不正当直销;哪些是合法企业,哪些是非法企业。

 

    其实,同过去几稿的讨论相比,本次立法的内容变动不大。基本内容可以从三方面说明。一是对直销企业提出了非常严厉的标准。本次直销立法中规定的直销行为是单层直销行为。而直销的魅力就在于它的多层,可以实现业绩的倍增,奖金的倍增。政府并没有把多层直销纳入进来,是不是可以认为,政府还是采取分步策略,先开放单层,逐渐再开放多层。还有就是规定直销员的奖金比例不准超过30%,国际惯例规定的奖金比例大约在50%,这样对直销企业操作起来就比较困难。业界也一直在呼吁提高比例。不过,限定比例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通过降低比例可以把价格拉平一些,消费者可得到更多的收益。

 

    这些规定实际上表明了中国政府的态度:希望有条件的大企业从事直销事业。二是对直销员的管理。如必须同企业签订合同,哪些人不能从事直销等,提出了直销员的行为规范。三是保护消费者利益是立法的基本点。比如,规定了两个月的无因退货期,规定了“店铺+直销员”的直销模式。

 

         国内企业应该怎么做呢?我想无非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诚信。二是必须确保企业的永续经营。三是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是不是重视你的员工,你的直销员,是不是保护他们的利益,能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最后,必须坚持以顾客为中心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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