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直销立法约束了谁

来源:中国财经报道编辑:2005-09-20阅读量:7851

    主持人:上周我们播出了《直销还有多少机会》,这期节目播出后仅仅几个小时,我们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千条短信,到今天,向我们询问有关直销立法相关问题的短信和电话仍然不断。像杭州这位电话尾号为7612的朋友就问:“以发展下线为赚钱目的的是不是都是传销?”;另外,陕西渭南一位尾号为3394的观众也问:“什么是非法传销,什么是合法直销。政府目前对直销是什么态度?”,类似这样的问题非常多。通过些短信和电话,我们也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还有相当多的观众可能对刚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还缺乏了解,特别是对直销法如何规范直销,并不十分清楚。那么从今天开始,我们将集中解答观众朋友的问题。我们不妨先来看看,直销在我国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上世纪40年代,美国一家保健品公司推出了一种新的销售模式:任何一个推销员只要能找到一些人来帮助他销售,就可以获得奖励,同时公司将从增加的销售额中给推销员提取奖金。这种无店铺,靠推销员面对面推销的销售模式被命名为直销,由于其具有团队计酬的特征,因此也有人称其为多层直销。由于多层直销和危害社会的“老鼠会”结构相似,所以有关多层直销是否合法的争论,在其诞生地美国至今仍未平息。尽管如此,多层直销仍以它所宣扬的快速致富效应,迅速流传到了全世界。1990年,直销进入我国,当时我国政府对待直销的态度是“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监管,谨慎试点”。随后几年我国直销行业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但繁荣背后也隐藏着危机。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王耀:“因为直销在我们国家最开始出现的时候那么是合法的,以后传销跟直销混到一起以后,尤其出了很多一些非法的传销案例以后,这是人们对直销产生了一种误解,就认为直销都是一种变相的传销形式,所以这样的话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很多一些措施,抑制这种非法的传销,这时候直销在我们国家当中跟传销划上等号。”

  由于非法传销组织经常拿直销当幌子,严重扰乱了直销市场,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将正规的直销和非法传销全部禁止。同年6月,国家批准了安利、雅芳、中山完美、天津尚赫、杭州玫琳凯、日晖、上海富迪、上海娜丽丝、苏州百美、特百惠10家“外资转型企业”,允许他们采取“店铺+推销员”的方式销售商品。此后,尽管不少转型企业依然说自己是直销,但确切地说,截止目前我国还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被国家认定为直销企业。

   今年4月,国家商务部批准雅芳公司进行单层直销试点,至此,按照国际通行的划分方法,我国实际上出现了两种形式的直销。一种是雅芳的单层直销,直销员只能按其直接销售业绩提成。

  雅芳直销员郑涛:“我是从雅芳公司直接去订货,订完货以后,直接卖给那些向我订货的消费者,也就是说他们是终端的消费者,他们是化妆品的使用者。”
 
    另一种则是安利、仙尼雷德等大多数企业采用的多层直销,经销商除了卖产品,还可以靠发展团队,来获取更多的报酬。

    仙妮蕾德经销商郭女士:“比如说我告诉你吧,我会钓鱼,你想学钓鱼那好我来教你,当我在教你钓鱼的时候我就没时间钓,可是我教会你了,你钓十条鱼给我一条,是这样一种激励机制对不对,这个比传统生意好在哪呢,我必须要教会你,我教不会你也钓不出来鱼我也吃不上啊,所以就这样,但是因为是你的劳动,所以你要九条我要一条,可是我也想多吃怎么办,我多教,我多教。”

    主持人:实际上在这次国家颁布《直销管理条例》之前,我国并没有关于直销的准确定义,也正因为如此,对于什么是合法的直销,业内人士以往也只能是借助其他国家的标准来判断。然而,要想弄清楚多层直销和非法传销有哪些区别,确实太难了。这个问题在国际司法界、商业界一直就没有停止过争论,它同样也让我国老百姓感到迷惑。

    在今年6月8号播出的节目中,《中国财经报道》记者就曾经采访过一位被直销困扰的李女士,曾经是北京一家公司的会计,虽说收入不算低,但她总想让日子过得更好一些。2003年,在朋友的介绍下,李女士兼职做起了直销。

    李女士:“特别提倡辞职去做,什么谁挣五千、挣八千、挣三万,都辞职来做这个,然后又做得特别好什么的,觉得压力特别大,每天开会就是让你完成多少业绩,让你定指标。”

  李女士说,有不少销售代表都告诉她,要想多赚钱,就得拿到更多的优惠和提成,所以要想办法尽快晋级,大家管这个叫“打业绩”。可李女士刚开始做,靠销售“打业绩”又谈何容易?于是,李女士在大家的建议下,先自己掏钱“打业绩”。

   李女士:“因为你每月都要(打业绩)打一万多元钱,你连着俩月就两万多,马上第三个月就下来,你这个钱就都砸在这个货上了。后来也怕时间长了卖不出去就自己吃,当时全方位的上了保健品了,我全都吃了,包括儿童营养片我也在吃。”

   眼瞅着李女士坚持不住了,有经验的销售代表就给她支了一招,要想业绩高,光靠自己卖不行,得建立自己的团队,也就是发展下线。

   李女士:“因为老师当时教育就说,说你不知道你的下线是个什么样的人,有可能他很有潜力,有可能他就是一个消费很大的群体,或者他很有潜力去鼓动别人买东西的人。所以你多发展一个人你可能就有一个机会。”

   李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帐,如果她个人卖出4800元的产品,对应的提成比例是6%,也就是288元;但如果她自己不卖产品,而是发展2个下线,并且每个下线都能卖掉4800元产品的话,那她这个团队的业绩就能达到9600元,虽然下线仍然按6%提成,但团队提成比例却能提高到9%。团队提成刨掉两个下线的提成,多余部分就归团队领导李女士所有。所以她即便不卖产品,也同样能得到288元的提成。有这样的好事摆在眼前,而且几乎是无本的买卖。李女士眼前豁然开朗,自己就是一分钱东西都卖不出去也不要紧,只要多发展下线,一旦有下线能销售出去,也就等于自己有了业绩。

    李女士:“靠发展,我觉得卖商品很累,全是靠发展。”

   李女士所做的就是多层直销。而多层直销又和非法传销一样,都需要依靠发展下线,并从下线的业绩中获得经济利益。以今年刚刚破获的一种“五级三阶制”传销案件为例,这种传销模式规定:只要你交纳3800元,就能成为E级会员,发展两名下线以后就成为D级推广员;直接或间接的下线达到9人时,升为C级培训员;达到64人会继续升级为B级代理员,达到393人以上的升为A级代理商。从结构和获利模式上看,这种金字塔传销和多层直销基本没有区别,都是发展的下线越多,得到的提成就越高。所以,尽管直销和传销在退货制度、退出机制等方面都有区别,但一般群众还是很难分辨哪些是非法传销,哪些是多层直销。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王耀:“多层次团队计酬很难去管理它,你如何来区别公平公正透明和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的企业来说,执法部门是非常非常难管理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开始出台这个法律必须是要严格。”

    主持人:正是为了有效区分直销和传销,使直销业能够在我国健康发展。这个月初,我国同时出台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部法令,到底哪些行为将被明令禁止,现在的多层次直销会不会被认定为传销呢?

    今年9月2号,一直被业界所关注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公布。两部法规针对如何引导和规范我国直销业发展,特别是怎样区别直销和传销,确保公众利益得到保障,制定了诸多严格的规范。其核心内容:
  
    首先,明确了直销的定义: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其次,条例对企业准入设定了相当高的门槛,需要满足四大条件: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纪录;注册资本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公司之初要在指定银行存入2000万元的保证金;并且具备信息披露制度。

  此外,对哪些人能成为直销员也进行了严格限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未满18周岁的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现役军人、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及法律以及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为直销员。

    而新条例中最核心的内容,则是明确了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的判别标准。

  条例第二十四条对计酬方式有明确阐述,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这意味着团队计酬被全面禁止,多层次直销必须转型。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王耀:“直接销售人员面对直接的消费者,这是应该是允许的,但是就是我们对那些团队计酬的,对于变相拉人头的,让更多人去认购你这个商品的,还有那些变相的设门槛让更多人买你商品这些,我们觉得都是传销。”

    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院长杨谦:“我认为直销管理条例虽然并没有满足很多直销企业的多层次的要求,但是这是两种现实的一个平衡,那么从未来的角度看,现在的直销企业能不能够严格遵守这一部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经营我觉得可能是未来这种渐进式的开放能不能继续开放下去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

  除了对计酬方式的规范,《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也非常明确地指出,以下三种行为属于传销: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院长杨谦:“对整个企业界和直销人员来讲也有了选择的标准和选择的依据,因为过去直销发展基本上处于一种灰色地带我们不知道谁是直销企业谁不是直销企业,我们不知道他从事的这种行为是不是直销行为。”

     主持人:尽管《直销管理条例》已经出台,但是眼下还有不少人在打着直销的幌子招摇撞骗。我们接到了大量观众短信,询问某某品牌是不是传销,像山东德州有好几十位观众问一个叫做武汉新田的公司是不是非法传销。那么,到底这些品牌是直销还是传销呢?我们怎样才能一眼就看出来谁是传销,谁是直销?在下期节目中,我们将邀请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打击传销处处长吴雁和资深直销专家杨谦坐客演播室,现场回答各位观众的提问,请届时关注。

【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 END -

特别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包含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都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如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0898-6666606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