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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传销!“聚硒农场”运营方被罚没8800多万元

来源:北青网健康 编辑:ya2022-12-05阅读量:10381

       11月23日,微信公众号“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恩施市市场监管领域典型案例(三)》。其中“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引发关注。



       据案例显示,2021年8月,本局多次接群众举报,称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的营销模式涉嫌传销,请求查处。经查,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活动,以销售硒产品为名,搭建网络平台“517聚硒农场”,采取购买礼包和种茶游戏的方式发展会员,形成以硒粉、硒客、硒农、硒主,硒侯、硒王、硒皇,硒董等层级的营销体系,以团队计酬方式奖励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同时查明,当事人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11月18日期间,牟取非法利益(违法所得)8655.35万元。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传销的违法行为。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655.35万元,处罚款人民币16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组织、策划传销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企查查显示,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22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周才红担任法人,持股49%,农发中润(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农发中润(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世锦嘉农(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世锦嘉农(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由中农粮储(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中农粮储(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由北京自由连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其网站备案名为聚硒农场。据相关媒体报道,聚硒农场宣传所谓“国资背景”“硒博馆长”误导会员。诱导消费者扫描推荐人的推荐码完成注册,形成上下级关系。以下线购买数量为依据,形成“硒客、硒农、硒主、硒侯、硒王、硒皇、硒董”不同级别。以下线购买商品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2022年5月13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作出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1月12、16、19日,该公司以及关联方被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财产保全。


       最后,北青网健康提醒广大网友,传销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请广大网友保持警惕,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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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 聚硒农场 运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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