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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互联网开展传销活动 三人被市监局罚款100万元

来源:李旭反传防骗团队编辑:ya2023-04-03阅读量:6132

       3月30日,记者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获悉,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占某强、方某民、杨某波利用互联网开展传销活动,被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00万元整。



来源: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该决定书显示:占某强、杨某波和方某民合伙经营干细胞因子系列产品,于2021年3月17日开始,依托微信小程序“中科细胞某某医学抗衰”,通过线上小程序、微信群及线下工作室举办活动等方式发展人员成为会员,并对会员实行奖励。


       具体会员要求及奖励即“中科共创共富营销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要求加入人员支付9999元购买干细胞系列产品套餐后成为创客会员(支付达到50000元或80000元购买干细胞因子系列产品套餐后成为合伙人,赠送1个创客会员资格),发展3个下级创客升级为主管,主管发展3个下级主管升级为经理,经理发展3个下级经理升级为总裁,总裁发展3个下级总裁升级为董事,会员根据其发展的会员情况及级别可以获得直推奖励2000元/单和800元/单(或500元/单)分红及其他奖励。



来源:中科细胞某某


医学抗衰—小程序


       经司法鉴定,截止2021年6月1日止,已发展创客2729人,合伙人99人,其中达到董事级别的有23个、总裁级别的有66个、经理级别的有207个、主管级别的有632个、还未升级为主管及以上级别的有1900个。在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已销售套餐2869笔,共计金额27631494元;已发放购物积分32324笔,共计1203172.13分(1积分1元);已发放推荐奖励2830笔,共计6050600元;已发放分红奖励25156笔,共计8389600元;发放合伙人分红奖励3174笔,共计1329001元。


       占某强于2020年11月18日在香港注册了中科干细胞再生某某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年3月30日在广东登记注册中科博赛干细胞再生某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占某强以上述二公司名义进行推广发展人员。


       占某强主要负责产品对接、财务及会员后台管理,方某民负责产品技术、售后等,杨某波负责产品、方案讲解,期间三人分别通过组建相关微信群及线下各地会员所在地举办小型活动方式进行组织推广该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对三人罚款10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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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传销 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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