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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雅芳试点看直销立法取向

来源:《直销人》新闻中心编辑:2005-05-06阅读量:21815

  4月8日,雅芳董事会主席兼CEO钟彬娴在北京举着盖了好几个大红公章的批文,激动地向媒体宣布:“中国政府已正式批准雅芳在北京、天津直辖市内和广东全省进行直销试点。”

  这是中国政府批准的第一间直销试点企业。从去年9月的厦门直销立法研讨会以来,不时传出《直销法》即将出台的消息,但主导立法的商务部始终保持缄默,让人们无从了解中国政府对于直销立法的态度和倾向。这次雅芳试点的批文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签发,这也使得公众有可能通过对批文的解读,了解中国政府对于直销立法的取向。雅芳获得第一张试点批文,意味着严格监管、单层次直销企业先行,将是中国市场开放初期的主要特色。1998年,中国政府批准了十家直销企业进行转型,这些企业都按照政府要求开设了店铺,都采取了“店铺+销售员”的销售模式。但在销售员的层次上,大家有所不同,以安利为代表的多数直销公司的销售员是多层次的,而雅芳的销售员是单层次的。从公司结构上看,雅芳的模式更适应严格监管的要求。同时,由于雅芳已在全国设立了6400家专卖店和1500家美容专柜,其经营活动具有更高的透明度,便于政府进行监管。所以,直销立法首先看重的是严格的监管,所有不适合严格监管的内容将可能在直销法中被禁止。

  但是,选择单层次直销企业试点,并不意味着直销模式仅限于单层次。据此间专家分析,最后的立法可能是在单层与多层之间形成一种折衷的结果。在对待多层次直销的问题上,国家立法处于一种两难的处境。反对者认为,区分多层次直销和“金字塔型”非法传销有一定难度,不便于严格监管。而赞成的一方则认为,现在的多数直销企业都是多层次直销,全球每年900亿美元的直销市场中,多层次直销占到90%的份额,所以,作为中国加入WTO承诺的一部分,直销立法不可能对多层次直销采取完全禁止的态度。此外,多层次直销的经济规模和就业人数已十分可观。以安利为例,去年在中国的年销售额已达到170亿元,从业人员达18万人,如果《直销法》不允许多层次直销存在,这些企业将被迫转型或停业,从而形成相应的社会问题。所以,直销专家胡远江认为,立法可能会选择一种渐进的方式开放中国的直销市场,从开放单层次,到限制多层次,再到开放多层次。通过这一手段,国家就可以对多层次直销沿着控制、规范、发展的路径实现有效的监管。

  所以,严格监管加渐进式开放,将会成为《直销法》的主要基调。如何调控这种微妙的平衡?业内人士认为,控制佣金比例可能成为立法的杀手锏。在去年厦门会议披露的《直销法(草案)》中,曾对佣金比例作出25%的限制。对于这一规定,所有多层次直销企业均叫苦不迭。按照行业惯例,多层直销的佣金比例约在50%到55%之间。如果不许超过25%,将对直销公司的佣金体系产生巨大冲击,让多层次直销公司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进行规模的迅速扩张。从雅芳试点,我们能看到一个基本的立法取向。但是,影响直销立法的因素很多,特别是层出不穷的非法传销大案,让立法者必须考虑许多经济以外的因素。为了让《直销法》能够不受干扰地早日出台,各地应该对“金字塔式”拉人头的非法传销进行严厉而有效的打击,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让上百万直销从业人员早日拥有一部清晰准确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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